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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开展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7〕41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7〕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有关单位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出版单位自查

  请我部主管在京19家出版社的主办单位组织所属出版社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自查重点包括:选题计划是否符合总量控制、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效益提升的要求;2016年度选题计划是否有效执行;本年度选题计划是否与编辑力量匹配;是否存在无相应出版资质选题;选题论证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书号实名申领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程序是否规范;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样书装订前检查制度、图书出版后评审制度、样本缴送制度、稿件及质量资料归档制度、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等质量保障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同时,还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2016年以来出版的辞书、社科、文艺、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图书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进行自查,加大对引进版图书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的检查力度。

  3-6月重点检查辞书、社科和文艺类图书,于6月9日09:00-11:00集中报送由主办单位行文、审核盖章的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7-10月重点检查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图书,于10月13日09:00-11:00集中报送由主办单位行文、审核盖章的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司出版处,电子版发至skszj@moe.edu.cn。

  二、我司组织抽查

  我司将委托我部高校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抽查。请我部主管京内19家高校出版社的主办单位将所属出版社2016年以来出版的辞书、社科、文艺、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图书目录(需分类注明)材料,于3月16日14:30-17:00集中报送我司出版处;其他高校出版社的主办单位将所属出版社2016年以来出版的社科类图书目录材料,于3月17日前寄送至我司出版处。材料须由主办单位行文、审核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skszj@moe.edu.cn。

  联系人:林丽、钱泓江、孟松岩,电话:66096293、66097550、66097546,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若速递请用EMS),邮编:100816。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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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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