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写《中关村科技园区志》有关内容的通知

教技厅函〔2005〕38号

有关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

  根据《北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统一部署,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开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志》(以下简称园区志)编纂工作。我部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包括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变化及科研活动情况的编写组织工作;清华大学等7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变化的编写组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重要意义。园区志是以记述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一部方志,具有存史、资治、教化、交流和警示等重要作用。为园区志编写提供相关材料,是有关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

  2.编写要求。实事求是,述而不论,在广泛收集原始资料基础上,系统地分析、整理、加工,成为结构严谨的资料性著述。

  3.记述范围。园区志主要记述园区地域(包括海淀科技园、昌平科技园、丰台科技园、电子城科技园、亦庄科技园、健翔科技园、德胜科技园)内发生的事情,对园区外的事物一般不作记述。

  4.科技处编写内容。1988年至2005年,校级自然科学科研机构的发展、变化,包括建立时间、所属高校、人员构成、研究领域、拥有的实验室及科研条件、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200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机构一览表(名称、建立时间、人员构成、研究方向、所属院校)。提供反映科研机构重要成果的彩色照片1-2张(没有合适的可以不提供)。

  5.社科处编写内容。1988年至2005年,校级自然科学科研机构的发展、变化,包括建立时间、所属高校、人员构成、研究领域、拥有的实验室及科研条件、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2005年自然科学类科研机构一览表(名称、建立时间、人员构成、研究方向、所属院校)。提供反映科研机构重要成果的彩色照片1-2张(没有合适的可以不提供)。

  6.国家大学科技园编写内容。成立以来的发展变化,包括成立时间,建筑面积,专业特色,入园企业和毕业企业数,累计投入资金及其中政府投入,从业人员及其中引进国际专家、留学归国人员,累计吸引项目、完成项目及其成效,企业销售收入等。

  7.材料报送。以上材料整理完毕后,应经过保密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由科技处于10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统一报送我部科学技术司综合处。

  联系人:邹晖 高润生

  联系电话:66096358

  电子信箱:zouhui@moe.edu.cn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