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4〕91号
各有关高校: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好防治大气污染的攻坚战、持久战。防治大气污染是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精神,为积极响应国家重大需求,进一步发挥高校科技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撑作用,加强有组织和协同攻关,加快成熟技术的应用,现就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科技支撑服务。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本校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已开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的支持力度,力争切实取得实效。建立重大进展通报制度,有关重大进展要及时向我司通报。
2.摸清家底。各有关高校要抓紧对本校近十年来在大气污染防治(包括雾霾成分及形成原理、污染源源头治理、迁移规律和监测、城市新能源应用和建筑节能、雾霾消减方法、雾霾与健康等)科研方面已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总结。主要包括相关科研基地建设、主要创新团队、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典型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支撑服务政府决策、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情况等几个方面。
3.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各有关高校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的工作要求,“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在加快现有工作推进、落实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高校专家深入研讨,进一步开展对已有科技成果的筛选、整合和集成,促进已经取得的典型成果、共性技术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城市有效推广应用,从满足国家急需的战略高度出发,研究提出今后高校的工作设想和重点任务安排建议。
4.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高校要就如何加强高校力量的集成、加强同其他科研单位的协同、加强多学科交叉集成,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做出高校的实质贡献的组织管理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请各有关高校在做好当前工作同时,结合本通知要求,形成本校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可参考附件格式),于4月1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我司基础处。
联系人:高岩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教育部科技司
2014年3月25日
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工作情况
学校名称:
一、对高校系统下一步重点工作和任务的建议
二、对下一步组织管理机制方面的建议
三、重大成果应用和服务政府决策方面发挥作用情况
只需提供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
四、国际合作、人才培养及其他
五、基本情况
1.基地及科研团队(Excel表格,简要)
注:类型包括: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行业部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
典型代表基地、团队、专家、成就可举具体实例。
2.承担、参与的重大科研任务(Excel表格,十一五以来)
典型项目可举具体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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