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1〕422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1〕100号)的要求,我司将对2010年度批复立项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监理,并对监理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监理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登录后填写监理信息,数据上报后从系统中打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以下简称《监理表》)。
2、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总结每个监理项目的执行情况,并编写项目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
3.请于2012年2月12日前将《监理表》1式3份、《总结报告》1式1份(承担单位盖章)和其他附件1式1份报送科技司基础处,同时发送《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到kjsjcc@126.com。
联系人:浦徐进 明炬
电 话:010-66096301,010-66096519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
邮 编:100816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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