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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1〕422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1〕100号)的要求,我司将对2010年度批复立项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监理,并对监理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监理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登录后填写监理信息,数据上报后从系统中打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以下简称《监理表》)。

  2、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总结每个监理项目的执行情况,并编写项目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

  3.请于2012年2月12日前将《监理表》1式3份、《总结报告》1式1份(承担单位盖章)和其他附件1式1份报送科技司基础处,同时发送《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到kjsjcc@126.com

  联系人:浦徐进 明炬

  电  话:010-66096301,010-66096519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

  邮  编:100816

  附件:

  1、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清单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12月15日

来源:教技司收藏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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