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技司〔2020〕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
二、推荐名额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sipo.gov.cn/gztz/1151493.htm)要求,在认真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分别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鼓励从地方或通过其他渠道申报。
我司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1份,分别通过传真和邮件方式反馈我司高新处,以便于我司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遴选。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详细资料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1份,通过快递(以快递寄到时间为准)方式报送我司高新处。项目资料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电子版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报送单位+项目名称”命名。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3.逾期不予接收材料,两次报送项目不一致者,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王欣 吴惠斌
电话:010-66092082
传真:010-6602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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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816
教育部科技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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