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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

2017-09-12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与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江苏省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江苏省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江苏省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江苏省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江苏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江苏省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江苏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

  二、江苏省

  (一)完善大中小幼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与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补充的现代化美育体系,学校美育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二)全面落实艺术课程计划,幼儿园推进艺术课程游戏化,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职业院校开齐开足艺术实践课程。高校把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每个学生在校期间须通过艺术选修课程学习,获得至少2个学分方可毕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等校本课程和地方特色课程。

  (三)每3年举办1次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建设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300所、省级大学生艺术团100个,培养每个学生具有1-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推动各级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免费向大中小学生开放,相关美育资源库向学校开放。

  (四)配齐配足中小学艺术课程专任教师,重点补充农村学校艺术教师。力争到2020年,全省小学和初中艺术教师中,专职教师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80%。实施《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在职中小学艺术教师全员培训和考核。高校设立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校级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公共艺术教育教学管理,配齐公共艺术教师。

  (五)将学校美育纳入省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将学校美育列入督导范围。将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素质报告书,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将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纳入学业水平测试并作为高校艺术专业录取依据,将高校艺术类选修课程纳入学分制考核管理。

  (六)实施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将农村学校美育与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现代化建设同步推进。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尽快补齐农村学校美育的短板。扩大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成果,深化全省农村学校美育改革。

  (七)配齐艺术教育专用教室和设备,全面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装备水平。建设学校美育资源网络平台,开发与课程教材相配套的高校和中小学美育优质数字资源。加大投入,完善美育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力争到2020年免费进校园演出展览场次每年在200场以上。

  (八)向教育部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江苏实验成果报告》、《全国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江苏实验区数据分析及成果报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体系研究项目报告》。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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