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与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上海市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上海市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上海市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上海市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上海市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上海市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上海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
二、上海市
(一)全市16个区2016年起全面启动、推进。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美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做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实践平台与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对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美育发展推进机制”、“学生艺术素养评价机制”等相关工作。
(三)构架以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体系,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多种美育科目,探索“未来教室”、“创新实验室”等建设,开展探索性学习,推进美育创新。普通高校开设公共艺术限定性、任意性选修课程,并计入学分。
(四)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本市文教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整合优化文教资源,丰富素质教育的内涵,建立公共文化和教育服务双向服务、双向促进机制,打造高水平青少年文艺平台。依托上海学生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舞蹈团、戏剧团、校园电影院线的引领,组建各类艺术联盟,有效利用艺术专业场馆资源,充分发挥学生艺术实践基地的作用。
(五)合理规划和配置美育教育资源,以对口联系、下乡巡教、挂牌授课等多种形式,鼓励中心城区美育教师到远郊农村学校任教,鼓励文化系统选派优秀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美育支教志愿服务项目,鼓励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等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弥补本市部分学校艺术教师师资不足以及高端美育教学不足的短板,建设“互联网+”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
(六)提升学校美育基本保障,创建100所校园文化美育环境建设示范学校,培养100名艺术学科带头人,10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艺术教育工作室、名师带教协作组,研制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美育设施设备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艺术教育总辅导员,高等院校组建艺术教育委员会,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美育(或艺术教育)中心和美育(或艺术教育)研究室,定期开展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
(七)建立学校美育质量检测和督导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美育纳入督导内容,开展专项督导,全市每五年组织一轮学校美育专项督导,区每三年组织一轮美育专项督导评估,市和区都要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要求,定期组织对学校美育质量的监测,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八)向教育部提交《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承担教育部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有关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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