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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2017-09-12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陕西等13省(区、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

  二、内蒙古自治区

  (一)完善大中小幼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与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补充的现代化美育体系,学校美育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二)构建以音乐、美术课程开设为主,舞蹈、戏剧、戏曲,民族、民间文艺等其它课程为辅,探索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相衔接的中小学美育课程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马头琴、四胡、长调、呼麦、民歌、蒙古舞、版画、皮画、手工制作等民族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形成本地区、本学校的特色和传统。

  (三)全面落实艺术课程计划,幼儿园推进艺术课程游戏化,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职业院校开齐开足艺术实践课程。高校把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每个学生在校期间须通过艺术选修课程学习,获得至少2个学分方可毕业。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学段美育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内容要求,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强化美育育人目标,不断提高美育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五)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参与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等情况与表现作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每两年举办一次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从2017年开始,每年遴选300所自治区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到2021年达到1500所;建设自治区级大学生艺术团100个,培养每个学生具有两项艺术特长或爱好。推动各级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免费向大中小学生开放,充分利用民族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

  (六)逐步补充配齐中小学美育教师。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各地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划出15%以上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严格控制美育教师转岗,对学非所用或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美育教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归岗。美育教师自然减员空出编制全部用于招录补充美育教师,同时,提升特岗计划招录美育教师的比例。依托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美育教师,在农村牧区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实行美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挂牌授课等形式,鼓励城市美育教师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探索组建美育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依托联盟搭建美育支教平台。在补充和优化美育网络课程资源基础上,建立数字化资源平台和远程慕课教学系统,在全区中小学校推开,通过数字化美育课程作为补充。

  (七)将组织课外艺术活动计入美育教师教学工作量。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自治区级培训计划中加大对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在评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方面,美育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在全区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项课题,并对师范类、艺术类高等学校予以倾斜;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设立专项课题。设立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和艺术实验工作坊。

  (八)加大美育投入,完善场地设施。各级财政要积极保障美育的投入,保证美育课堂教学、教师进修、兼职教师聘请、集中展演、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和美育实践活动的投入,并向农村牧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将美育工作与“全面改薄”项目、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同步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美育专项经费,用于改进和加强学校美育工作。

  (九)积极开展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专业艺术院校在中小学校建立对口支持基地达100个。

  (十)认真执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将学校美育纳入全区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将学校美育列入督导范围。将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素质报告书,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将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纳入学业水平测试并作为高校艺术专业录取依据,将高校艺术类选修课程纳入学分制考核管理。要把美育纳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办学水平评估及考核体系。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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