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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

2017-09-12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与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北京市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北京市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北京市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北京市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北京市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北京市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北京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

  二、北京市

  (一)大力推进北京学校美育工作的普及、均衡、优质发展并取得切实效果,体现北京特色、提出北京标准、形成北京模式、凝练北京经验。到2018年,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逐步优化美育资源配置;到2020年,促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全面提升,构建美育发展的均衡生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全新格局。

  (二)面向全体加强美育普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步实现按照教育部课程设置方案总课时数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创造条件普及舞蹈、戏剧(曲)课程,丰富和完善以艺术课程为主的美育课程体系,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在校期间培养一两项艺术技能的目标。

  (三)深化美育教育教学改革。融通各学科资源,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及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完善大中小学相互融通的美育体系。积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课外活动计划、高校社会力量参与小学体育美育发展的高质量实施。

  (四)促进农村地区学校美育发展。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地区尤其是乡村地区学校艺术教育水平的提升。推进全国中小学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师的培养。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学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艺术教育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支持农村地区学校建设学生社团,每年组织农村地区中小学生观看高水平的艺术演出。

  (五)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舞蹈、戏剧等教师。办好艺术类高校和师范院校的艺术教育专业,为学校美育发展提供优质师资来源。将舞蹈、戏曲(剧)教师按照单独序列开展职称评定。加强艺术学科教师的培训交流,对舞蹈、书法、戏剧等教师进行定期专项培训。

  (六)提升学校文化内涵。积极营造格调清新、优美高雅、充满活力的学校文化环境。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教室、走廊、宣传栏、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介和载体,向学生传播、展示并引导学生发现自然美、生活美和心灵美,以美感人、以美育人。重点建设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培育一批体现正确育人导向、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示范学校。

  (七)拓展学生艺术实践平台。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北京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舞蹈节、音乐节、北京国际青少年艺术周等品牌学生活动。搭建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加强人文交流,弘扬和传播中华文化。

  (八)健全美育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全社会全方位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在中小学建立艺术教育基地,推动艺术家进校园工作,支持创建艺术家校园工作室。高质量、高层次开展高雅艺术、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创造条件促进京津冀区域间学校美育工作协同发展。

  (九)加强学校美育发展保障。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学校创新落实、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美育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资源共享,把义务教育阶段美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优先纳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新增文化项目建设优先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和社会资源共建共享。逐级落实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建立美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制度。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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