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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

2017-09-12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与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重庆市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重庆市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重庆市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重庆市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重庆市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重庆市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重庆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加大对重庆市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的支持力度;支持重庆市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

  二、重庆市

  (一)到2018年,着力构建“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学校美育发展新机制,形成美育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相互融合,学校、家庭、社会相互联动的协同育人新格局,完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建立学校美育工作考核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新制度,实现全市学校美育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学校美育设施设备和教师队伍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基本形成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与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重庆特色的现代学校美育体系。

  (二)到2018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初步形成科学的美育课程目标,初步建立一批符合重庆实际的优质美育课程资源,初步实现美育活动的课程化管理。全市建设5个美育改革实验区,100所美育改革实验学校。广泛开展市、区县、学校层级美育实践活动,打造300所市级、1000所区县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重点打造一批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100个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基地、100个市级和200个区县级学生艺术团,认定5000个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建立每年5月学生艺术活动月、12月教育系统迎新年艺术展演月制度,推进学生艺术实践活动水平明显提高,所有学生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推进全国中小学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公平、优质、完备的学校美育,使学校美育与素质教育发展相适应。

  (三)2018年9月前,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小学课时比例11%、乡镇小学课时比例9%、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初中课时比例11%、普通高中108学时标准,全市中小学开齐开足美育课程。

  (四)2018年9月前,按“课时比例9%、教师工作量每周18课时”标准,以学区为单元,以专职为主补充农村小学艺术教师500名左右,补充农村高完中专职艺术教师15名左右。持续开展城市学校艺术教师对口支持乡村学校工作,每年安排50名城镇小学艺术教师对口支持乡村小学。鼓励和引导高等师范院校艺术专业学生到乡村学校实习实践。2020年前,确保美育师资配备全面达标,美育教师结构比例符合美育教学实际需要并保持美育教师的相对稳定。

  (五)2018年9月前,未完成市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验收的区县(自治县),按现行市级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配齐音乐、美术设施设备。小学音乐、美术达标率均达到90%(需新增达标学校音乐934所、美术962所);初中音乐达标率达到95%(需新增达标学校67所),初中美术达标率达到90%(需新增达标学校34所);高中达标率达到95%(需新增达标学校音乐5所、美术7所)。2020年,按照《教育部关于发布<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6〕2号)要求,所有5337所中小学校美育器材全部达标,有条件的城区中小学或乡镇中小学,依据学校办学特色,开发建设以美育为主要内容的艺体特长相关功能室,如形体舞蹈室、器乐室(含器具室和排练室)、MIDI音乐创作室、书法与篆刻室、工艺制作室、陶艺室等活动室及相关器材,确保学校美育特色活动的开展。

  (六)2018年9月前,通过国培、市培计划,现有专科及以下学历初、高中艺术教师培训提高达到80%(520名左右),高中及以下学历小学艺术教师培训提高达到80%(430名左右)。每年艺术教师专项技能培训市级及以上200名、区县级1500名;以3年为周期,每年持续轮流开展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赛课、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七)进一步支持美育名师成长,区县级美育名师工作室指标单列,市级名师工作室向美育学科倾斜。职称评聘特别关注美育课骨干教师,将美育教师参加各级竞赛展示获奖情况、指导学生参加美育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定条件,确保美育教师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八)将中小学美育课程开课率列入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专项督导内容,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在教育质量监测中,每3年单独组织1次学校美育质量监测。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开展音乐、美术学科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试点,积极探索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作为中招录取参考依据之一。

  (九)2018年前,将每年学生艺术活动月市级系列活动、重庆市教育系统迎新年文艺展示活动、重庆市市级学生艺术团和艺术特色学校奖补、全国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专项预算,确保切实发挥大型学生艺术活动对美育工作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十)制定符合高校艺术专业特点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促进高校艺术教育质量提升。实施高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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