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司函〔200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7〕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本届展演活动第三阶段的全国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地按照《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和《全国第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参评指南》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做好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及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工作。现就具体报送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1.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均需填写报送表(见附件1-4),报送表"代码"栏请按照关于代码的说明(见附件5)正确填写。
2.艺术表演节目:参评节目的光盘(DVD格式)按节目类别(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四类)分盘刻录,一式两份,不同类的节目不要刻在同一张光盘上。每个光盘要附纸注明报送省份、演出院校、所在组别、节目名称、节目类别和形式。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和学校的名称。报送表及光盘于2008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一号;邮编210046;联系人柳志红;办公电话025-85891131;手机13951650313;传真025-83598230;同时将报送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marialiu@163.com。
3.艺术作品:报送的艺术作品无需装裱,每件作品要在背面(或附另纸)注明报送省份、报送院校、所在组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和形式。报送表及参评作品于2008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联系人黄燕(13915966596)、王新霞(13951991647);办公电话025-83598293;传真025-83598205;同时将报送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dxsysz_qg2008@163.com。
4.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要求同前。报送表及参评作品于2008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联系人黄燕(13915966596)、王新霞(13951991647);办公电话025-83598293;传真025-83598205;同时将报送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dxsysz_qg2008@163.com。
5.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表及参评论文于2008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联系人胡秋?Z;电话025-52090188;同时将报送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honghaiying@seu.edu.cn。
6.各省(区、市)开展活动的总结、简报及有关材料,于2008年12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联系人陈蓓蓓、罗晶;电话010-66097189;电子信箱yishuchuone@moe.edu.cn或yishuchutwo@moe.edu.cn。
请各地按照规定的数量和要求上报相关材料,邮寄材料在信封上标注所属类别。
附件:
2.艺术作品报送表
5.关于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及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代码的说明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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