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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助力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6-10-08 来源:语用司收藏

  “十二五”时期是广东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快速上升期。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化;健全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完成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一步提高了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发挥示范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师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共创建国家级示范校27所,省级示范校221所;举办了汉字听写、规范汉字书写、经典诵读、语言艺术节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巩固“十二五”时期成果,做好“十三五”时期语言文字工作,广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能,“围绕一个中心、服务两个大局、推进三个重点”,助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围绕一个中心。即以 “广东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为中心,认清新形势下语言文字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主动适应广东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提升民众语言文字素养,积极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助推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两个大局。一是服务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大局。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补齐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短板,是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语言是经济发展的先导。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必须大力提高粤东西北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探索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对加强地区文化建设、提高民众整体素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作用。二是服务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大局。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语言是教育的基础。广东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继续落实“三纳入一渗透”要求,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评审,开展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验收,将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提高。

  推进三个重点。一是推进普通话普及攻坚工作。在巩固城市推广普通话成果的同时,在农村和民族地区开展普通话普及攻坚,定期组织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开展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将普通话培训项目纳入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西北地区范围,纳入我省对口援藏、援疆、援川范围,加大培训力度和密度。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加强粤港澳三地的普通话学术交流,为港澳同胞普通话学习提供服务,提升港澳青年的语言文化认同。二是推进文化传承保护。支持高校开展方言研究,推动建立布局合理的方言研究网络。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广东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全省70个汉语方言点的调查。继续开展汉字听写、规范汉字书写、语言艺术节等活动,提升学生语言文字素养。推动社会组织举办粤方言、潮汕方言、客方言培训,支持广东广播电视台举办《谁与争锋》等语言类节目。三是推进语言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语言产业规划、宏观指导工作,推动语言产业成为广东经济“新的增长点”。建立语言专业人才服务平台,为语言专业人才就业创业提供优质的服务。探索“政企学”合作模式,开发利用语言资源成果,为语言产业发展筑路。(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创)

(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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