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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规划抓落实 立足省情促发展

2016-10-08 来源:语用司收藏

  十二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北省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完成率达94%,共完成63个,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25所,完成了118万人次的测试任务,荣获“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先进单位”,打造了“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和“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等语言文字精品活动,有声数据库建设和湖北汉语方言调查项目扎实有序开展。

  当前,湖北正处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赶超跨越”的重要阶段。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融入大局、服务发展中促进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三五规划》,谋划湖北作为。把学习贯彻好“十三五”规划中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作为全省语言文字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采取专家讲学、集中研讨等方式,对比分析湖北落实规划的新作为,打好结合牌,谋划好湖北“十三五”语言文字工作,把规划中的理念、要求具体化,勾勒一幅特、精、细、实的新蓝图,努力开启湖北语言文字工作的新篇章。

  二是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督导,整体提高水平。力争2017年全省全部完成67个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任务,并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回头看”。创建一批文明用语示范岗、文明用字示范街,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成果。把握导向,立足发展,尊重规律,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努力营造自觉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发挥引导效应。积极支持高校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着力推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条件保障。定期举办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严格执行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的条件,将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纳入管理常规。激励高校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行业表率,使其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支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活动。

  四是加强农村语言文字工作,促进均衡发展。继续开展全省农村普通话使用情况调查。定期举办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在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上向农村学校倾斜。努力创新农村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以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为基本骨干,培养和组建乡镇推普员队伍,指导开展农村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市州及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农村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新方法和新形式。

  五是加强语言资源建设开发,提升服务能力。强化语言资源观念,扎实推进湖北省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永久保存的湖北省语言资源数据库以及网络展示传习平台,加强湖北语言资源的研究、开发与利用。遴选彰显湖北特色、体现先进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典名篇,建成湖北文化经典资源库和中华经典诵读资源库,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的大众普及与社会共享。建设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工作的咨询服务。

  六是加强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努力推动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机关行文规范、教育行政督导、新闻出版编校、工商行政监管、城市市容管理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机制或制度,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实效。(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俭)

(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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