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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背景

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思路是: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按照这个思路而采取的基本措施有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将大力推广、积极普及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90年代初,国家语委将推普工作方针由50年代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推广普通话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取得“基本国策”的地位。随后,推广普通话的要求又陆续写进《民族区域自治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许多省市制定了推广普通话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使得推普工作在许多方面具备了法律依据,推广普通话的行政力度日益加强。特别是20001031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新世纪第一天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是史无前例地规定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并对公民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权利和推广普通话的主要领域、主要对象、基本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广大推普工作者来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施行是值得万分欣喜的大事。在推广普通话的历史上,这是与国务院1956年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82年《宪法》载入推普条文相提并论的第三个重要的里程碑。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为推广普通话提供了强大的客观助动力。商品大流通,信息大交流,人才和劳动力大流动,从语言应用的角度看则是各地方言的大交流、大碰撞、大渗透、大融合,其结果必然是“水流千遭归大海”,大家都不得不服从中华民族的共同语――普通话。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推动下,推广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成为普遍而紧迫的社会需求。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策,给推广普通话带来了真正的大好时机(邓小平南方谈话时曾多次对广东推广普通话不力提出批评)。此后,人事部与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铁道部、中央金融工委、国家邮政局、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建设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机关纷纷对干部员工提出公务用语和服务用语要使用普通话的要求,一些省市的旅游、医护等公共服务行业也开展了员工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改革开放程度高和市场经济活跃的城市和乡镇,普通话已同当地方言并列成为当地的通用语言。由于义务教育的高度普及,使得青少年一代的普通话能力大为提高,以致一些城市的“有识之士”大声疾呼要“保护方言”了。

    高新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也给推广普通话注入了勃勃生机。广播、电视、电话的高度普及,使得人们收听普通话和使用普通话的机会大为增加。近年来,手机短信、个人电脑的汉字信息处理已经成为亿万人的日常生活组成部分。人们在进行汉字输入时,绝大多数选用汉语拼音输入法,例如在普通话推广难度最大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14所大中小学里140名学生的问卷调查表明,其中138名学生是习惯使用汉语拼音输入法的,这个比例竟然高达98.6%。汉语拼音输入法使得汉字信息处理成为无声普通话,由于拼写必须准确,这种无声普通话对于声韵母准确程度的要求甚至远远高出对有声普通话的要求。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高新科学技术的普及,促使广大公民的语言观念迅速转变。在普通话大举南下的形势下,原来部分广东人的方言优越感大大淡化,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度甚嚣尘上的“粤语北上论”悄然隐退。广州一位商场营业员说:“过去不爱说普通话,是因为跟面子联系在一起,现在愿意说普通话,是因为跟票子联系在一起。”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北方和西部的人们也逐渐体会到要改革开放就要说普通话。方言与“封闭、保守、小农经济”等概念相联系,普通话与“开放、知识、信息时代”等概念相联系,这样的观念逐步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人们在使用普通话的过程中逐渐发现和认同了普通话的实用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如今的人们(包括粤闽方言区的原住民)都普遍认为,能说标准流畅的普通话是文化素养较高的标志,标准流畅的普通话给人以美的听觉享受。广大青少年以此为追求而努力学习普通话。

90年代以来,一方面,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急切呼唤推广普及普通话;另一方面,人们的语言规范意识和使用普通话的需求在增长却面临学习普通话的若干困难。这就是当前推广普通话面临的新形势。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推广普通话工作必须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指导,审时度势,正确引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推动和扶助,切不可因动作不力而拖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后腿。

1997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了新世纪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宏伟目标,即: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行业的工作人员,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21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会议将“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大力推广普通话”列在当前语言文字工作主要任务的第一项,对学校、党政机关、有声传媒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提出了基本要求。

    1998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教育部成为主管全国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并内设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绝大部分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都在内设机构中设置语言文字工作处并配备专兼职干部。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也相继建立。这样,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建设和行政力度得到大大加强。由于采取了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这样三项基本措施,使得推广普通话工作在近几年内得到了长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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