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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2010年汉字应用水平
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提高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汉字应用水平,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及《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测试,并力争将测试水平与相关行业的职业准入挂钩”的部署,经汉字应用水平测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一)测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周日)上午9:00—10:20。

  (二)启动信息管理系统:2010年11月20日前,省级测试实施机构统一设定测试站(点)及考点编号代码,并将信息告知测试站(点)及报名点。各报名点通过代码登录系统。

  (三)信息上传:2010年11月26日前,省级测试实施机构负责督促各报名点完成报名信息、考点设置及考场数量等信息的上传。

  (四)印发准考证:2010年12月24日前,各报名点打印准考证并发放给应试人员。

  (五)试卷、答题卡发送:2010年12月24日前,国家测试实施机构通过机要程序将试卷、答题卡发送到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

  (六)答题信息上报:测试结束后30天内将应试人员基本信息和答题信息上报国家测试实施机构。

  二、具体工作内容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应详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操作规程(2010年试行)》。该《规程》及其附件刊载在教育部网站我司主页“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专栏,并发送至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确认的电子邮箱。请按照规定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一)启动信息管理系统:测试的报名、考场编排、准考证印发、成绩认定等环节统一使用我司指定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系统登录地址:http://202.127.23.70:8088/HcyyWeb/index.htm(区分大小写);维护管理联系人:苗雨,手机:13818628175。由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统一设定测试站(点)及考点编号代码,测试站点编号代码为3位阿拉伯数字;考点编号代码为2位阿拉伯数字。

  (二)组织报名并上传信息

  1.由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确定报名点(可将考点作报名点)。

  2.由报名点组织报名,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报名人员相关信息,采集电子影像等。应保证信息完整、准确。

  3.按要求上传报名、考点设置及考场数量等信息

  (三)设置考点和考场

  1.由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按要求确定考点。

  2.各考点根据报名人数按要求设考场,每个考场30人;不足30人的设尾考场,每个考点只设一个尾考场。

  3.各测试站(点)负责落实本区域考点、考场设置。

  (四)印发准考证

  1.各报名点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信息,填入考场人数、考试地点等,系统据此随机编排考场、座位。

  2.各报名点按照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完成准考证相关信息录入,打印准考证,并加盖测试站(点)公章;或由测试站(点)统一打印准考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考务安排

  由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选聘巡视员进行考点巡视;由各考点选聘本考点的考务人员,负责监考、安全、广播、医疗等工作。

  (六)试卷、答题卡的印发与保管

  1.国家测试实施机构根据各地报名人数、考点及考场信息统一印制试卷、答题卡、考场记录单、试卷袋、答题卡袋、密封签等有关测试资料,并统一通过机要程序发送。

  2.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和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设临时保密室保管试卷。

  3.测试前1天,各考点派专人、专车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等资料,并将其存放在本考点临时保密室,派专人值班看管。

  (七)成绩认定

  1.国家测试实施机构测前将答案与试卷等一起通过机要渠道提供给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应将答案存放在临时保密室直至阅卷工作开始。

  2.各省级测试实施机构负责组织阅卷工作,须确保阅卷质量。应于测试结束后30天内将应试人员基本信息和答题信息制成光碟,通过机要渠道上报国家测试实施机构(联系人:彭恒利,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测量研究所;邮编:100083;电子信箱:penghl6402@yahoo.com.cn ;电话:82303319)。

  3.国家测试实施机构应在测试后60天内向省级测试实施机构通报应试人员测试成绩。

  4.省级测试实施机构在收到测试成绩30天内向应试人员发放由我司监制、加盖省级测试实施机构公章的成绩单及认定的等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组织发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圆满完成本年度测试工作任务,并为继续推进测试的全面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奠定人力、物力基础。 

  我司负责整体组织工作,修订、印发汉字应用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并协调有关方面统一提供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试卷、操作规程、成绩认定及相关培训。

  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测试的规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对测试实施进行管理、监督。

  各省级语言文字(普通话)测试实施机构负责测试的具体实施,如:组织安排考点和考场、报名及信息收集上传、准考证印发、培训、试卷发放保管、监考、阅卷、档案管理、成绩单发放、收集整理相关统计数据等。

  (二)做好宣传培训。应积极向参测单位、人员及媒体宣传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积极作用及测试体系、方式等,在考点、考场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积极引导舆论,提高社会对此项测试的知晓度,扩大其积极影响。应着眼于通过开展测试促进汉字学习和应用水平提高,认真组织相关培训,以训保测,以测促训,以测促用。

  (三)确保测试严格、公正、公平,体现国家级语言文字标准化考试的科学性、权威性。应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及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操作规程(2010年试行)》、落实好各环节的工作。对测试的组织、考务、试题、成绩认定等各项工作应严格把关;务必认真组织巡考、监考,采取措施严防泄题、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出现。积极探索适宜测试发展的管理工作途径及经费保障机制,勇于实践,力争取得新的进展。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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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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