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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公布“第二届全国学生
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评奖结果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2010年以“书写经典,传承文明”为主题的“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成功举办。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要求,评选出学生优秀作品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及组织单位奖。现将各奖项评选结果通知如下:

  一、学生奖项

  共有938万余名学生参加初赛,经组织复赛、决赛及特等奖比赛,按照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港澳台侨组、在华留学生组8个组别,分软、硬笔分别评出优秀作品奖获得者2655名,其中特等奖16名,特等奖提名奖(兼获一等奖)27名,一等奖91名,二等奖418名,三等奖837名,优秀奖1266名。

  二、教师奖项

  根据各省级大赛组织单位报送的指导教师名单和学生获奖情况评选出如下奖项:

  (一)最佳指导教师奖15名:特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94名: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三、组织单位奖项

  评选对象为省级组织单位。根据组织现场复赛情况、报送作品质量、初赛参赛人数占该省(区、市)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及落实组织工作要求等评选出最佳组织单位奖10个、优秀组织单位奖10个和组织单位奖10个。

  我司为所有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特等奖提名奖及一等奖获奖证书已向进京参赛者颁发;其余证书将由大赛承办单位统一邮寄给你们,请以适当方式向获奖者颁发。我司向最佳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和组织单位颁发奖牌,并拟于2011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颁发。

  附件:1.“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优秀作品奖获得者名单.xls

     2.“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获奖教师名单.doc

     3.“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获奖组织单位名单.doc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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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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