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召开2011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相关省、区民委(民语委),国家语委委员单位:

  我部定于2011年1月20日-21日在北京召开2011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1月20-21日,会期2天(其中1月20日下午参加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 1月19日全天报到,1月22日离会。

  2.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联系人:李金辉,电话:010-82317925、010-82317927、13810258607。

  二、主要内容

  讨论《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总结2010年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

  三、与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厅(局)长(副主任)、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语委办公室主任),相关省区民委(民语委)副主任、民语委办主任。

  2.国家语委委员单位联络员。

  四、报名报到及其他事项

  1.请各地务必于1月17日下午5点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系人:魏丹、周道娟、张艳,联系电话:010-66097030、66097031、66092215,传真:010-66096681,电子邮件:zonghc@moe.edu.cn。

  2.会议报到当天,会务组将在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请在回执中写明抵京时间、航班(车次)、火车站名(航站楼)及手机号码。

  3.请各地将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1月17日下午5点前发至zonghc@moe.edu.cn或1258661869@qq.com。

  附件:2011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回执.doc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收藏
(责任编辑:王朋)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