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结合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永远跟党走”活动安排,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国务院侨办决定举办“中华诵?2011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诵读经典和书写经典,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两岸四地及全球华人学生热爱中华语言文字,熟悉、亲近经典,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二、组织方式
大赛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国务院侨办联合主办,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具体组织实施,北京网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界网)、中国教育电视台协办。书写大赛由中国书法家协会担任专业指导。
大赛采用地方选拔赛、全国决赛、特等奖现场比赛三级赛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开设“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官方网站(www.zhonghuasong.cn)(以下简称“中华诵官网”)并设立大赛专栏,专栏的主要功能:公布比赛相关文件和进展情况,网络报名,网络赛区选拔,全国决赛作品报送和评审,特等奖比赛作品展示等。具体赛事方案见附件1、2。
(一)地方选拔赛
1.分省选拔
分省选拔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传统组织方式,即各省沿用本省以往的比赛方式,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二是网络组织方式,即参赛省份按照中华诵官网所提供的比赛方式,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具体是,省内各级组委会通过中华诵官网组织参赛选手网络(手机)报名、作品审核、评审和上报。准备采用网络组织方式的省份,我司将专门提供中华诵官网省、市、县三级端口(或两级端口),并委托北京网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界网)为各地提供技术支持,详见中华诵官网。
分省选拔由各省(市、区)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负责。各部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地方选拔。
2.网络赛区选拔
本次大赛设置全国网络赛区,与分省选拔平行组织。各地选手除参加省内选拔外,也可同时通过登录中华诵官网或直接采用手机报名方式参加全国网络赛区选拔。大赛组委会将从网络赛区参赛作品中选拔优秀作品,同分省选拔出的作品一起参加全国决赛。参赛选手如通过分省选拔、网络赛区选拔均进入全国决赛,将以分省选拔参赛选手的身份参加全国决赛。通过网络赛区选拔进入全国决赛的获奖名额将根据参赛选手的归属关系计入各省所获奖项。
网络赛区选拔由大赛组委会直接负责。
3.海外华人(含华侨,下同)学生组选拔
该组选手的组织参赛(报名、作品报送、选拔等)方式由国务院侨办确定。
(二)全国决赛
诵读大赛:全国决赛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经过地方选拔赛进入全国决赛的诵读视频作品,需统一上传至中华诵官网。组委会将通过专家评选(占总分80%)、公众手机投票(占总分10%)和公众网络投票(占总分1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决赛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书写大赛:全国决赛采取网络及现场评审两种方式进行。经过地方选拔赛进入全国决赛的书写作品,需统一将作品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中华诵官网,同时寄送作品纸质版。组委会将通过现场专家评选(占总分80%)、公众手机投票(占总分10%)和公众网络投票(占总分1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决赛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两项大赛中,参赛选手在地方选拔赛中获得的公众手机投票和公众网络投票不计入全国决赛。
(三)特等奖现场比赛暨颁奖晚会
全国决赛诵读、书写各组别的一等奖获奖选手参加特等奖现场比赛暨颁奖晚会。现场比赛由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打分和综合文化知识考核两部分组成,综合评选出特等奖。
三、组织宣传
各地教育厅(教委)、语委要充分认识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提升学生人文素养、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作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赛事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比赛方案,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扩大参赛规模,提高作品质量,积极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和广大群众参与大赛创造条件。
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新设立的全国网络赛区的选拔工作,鼓励本省选手除参加分省选拔赛外,还要积极参加全国网络赛区的选拔。地方选拔赛采用网络组织方式进行的省份尤其要高度重视大赛宣传工作,要确保将大赛事项通知到省内每一所学校。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中华诵官网(www.zhonghuasong.cn)公布各省获奖名单。
要广泛发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赛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华诵官网将及时发布大赛信息。各地要注意收集活动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并及时报送我司。分省选拔赛结束后,各省应认真总结本省(区、市)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将总结及附件3于11月15日前报送我司(发送电子版即可)。
语用司联系人:鹿颖,张艳,电话:010-66096591,66092215;电子邮箱:zhonghuasong@moe.edu.cn(本邮箱不接收参赛作品报送);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语用司文字处,邮编:100816。
网络技术支持:王威,电话:010-58222058,13910322550;陈方,电话:010-58221088,15210240331。
附件:
2.中华诵?2011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汉字书写大赛组织方案.doc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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