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201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精神和《关于组织“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邀标及报送参训学员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31号)安排,今年继续举办“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遴选有关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书写、讲解”试点工作省份的中小学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参训。参训教师须具有一定的诵读、书法基础,原则上以语文学科、德育学科或班主任教师为主,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1日报到,2日—10日培训。
地点:江苏省徐州国源宾馆(乘车路线见附件3)。
三、培训组织
经与我部教师工作司商定,本项培训任务由我司具体负责。各地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遴选学员等组织工作,由师资部门协助完成学员报送等工作。本次培训项目实施单位为江苏师范大学。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真遴选参训学员(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并填写《学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于10月20日前,通过各省(区、市)师资部门已有账号,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www.gpjh.cn,在紧缺薄弱学科栏目下),并将文本及电子版报至江苏师范大学,电子版抄送我司推普处。
(二)请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将江苏师范大学的《开班通知》(见附件3)先行发至各参训学员,以便其做好培训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我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容 宏 电话:66097802;
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
(四)江苏师范大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景明 电话:0516-83403063、13852430849,
电子邮箱:jm3403589@jsnu.edu.cn;
肖 炜 电话: 0516-83403042、13685186219,
电子邮箱:xiaowei@jsnu.edu.cn。
附件:
1.“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
2.“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统计表.doc
3.“国培计划(2012)”——紧缺薄弱学科江苏师范大学“中小学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开班通知.doc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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