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干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6〕2号)要求,教育部人事司和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定于2016年3月举办地方语委干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班(第4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解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交流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研讨如何推进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培训对象、名额
培训对象:省、市级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干部。
名额:每省(区、市)3名,共100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日;14日报到,20日离会。
地点:中山大学。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五、报名、报到事宜
(一)本次培训班由中山大学承办,广东省语委办协办。
(二)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3月4日(星期五)前将《学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传真至中山大学,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78223726@qq.com,并抄送我司宣传推广与教育处:tuipuchu@moe.edu.cn。
(三)培训班原则上不安排接送机(站)服务,如确有需要请提前联系。请学员自行前往中山大学南校区西苑宾馆报到(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西苑宾馆,前台电话:020-84112978)。
(四)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联系人:钟吉伟
电 话:020-84112508,18219456718
传 真:020-84112653
2.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系人:顾佳成、雷云
电 话:010-66097040,66097810
传 真:010-66096681
附件:1.学员信息统计表
2.交通指南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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