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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提高中小学书法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定于10月举办“2018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解读语言文字发展,研究书法教育现状和交流书法教学经验,交流中小学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书写、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省(区、市)中小学书法教师,要求具有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书协会员资格。每省(区、市)3名,共100名。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10—16日。10月10日全天报到,10月16日下午离会。

  培训地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京津冀书法教育基地)。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城东大街1号上关闲庭书法酒店。

  四、培训经费

  研修班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其他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报名、报到事宜

  (一)2018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由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京津冀书法教育基地)承办,河北省语委协办。请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真做好选派工作,并填写《2018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报名表》(附件1),于9月25日(周二)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iantinghg@163.com(邮件名称请统一标注为“某某省语委办报送书法教师培训名单”),同时抄送邮件至xuanjiaochu@moe.edu.cn。不接受学校或教师个人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机(站)服务,请学员自行前往酒店。总台联系电话:0335-5353333。

  (三)联系方式

  1.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京津冀书法教育基地)

  联系人:张进,张芳萍

  电 话:0335-5051083,13933559009

  2.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联系人:耿宏莉,宋武全

  电 话:010-66097122,66097038

  附件:1.2018年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研修班报名表

     2.交通指南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8年9月4日

来源:语用司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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