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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的通知

教语信司函〔2013〕16号

国家语委相关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进一步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语言文字的对外交流和传播”“加大专家队伍培养力度”以及“加强应用语言学学科建设”等各项部署,在征求国家语委相关科研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国家语委决定从2013年起实施“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附件1),计划不定期邀请一批国际上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高端专家来华开展交流活动,以借鉴国外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成果,加强国家语委相关科研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提升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

  按照工作计划,2013年国家语委拟设立3-4个交流名额,面向国家语委相关科研机构接受竞争性申请。请申报2013年交流项目的科研机构填写《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于8月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yuxinsi@moe.edu.cn,并同时将纸质版报我司。

  请各科研机构认真规划,精心筹备,严格按照受邀专家条件推荐专家,条件成熟时申报,保证专家质量。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10-66096726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100816)

  附件:1.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

        2.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3.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执行报告.doc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13年5月20日

附件1:

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部署要求,借鉴国外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成果,加强语言文字科研机构建设和专家队伍的培养,开阔语言文字工作的视野,提升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服务语言文字事业的科学发展,特决定实施“语言文字国际高端专家来华交流项目”(以下简称“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交流项目”每年邀请若干活跃在语言管理和学术研究前沿的外籍世界高端专家来华开展1周左右的学术访问。来访专家学术访问活动主要应包括:(一)依托自身的研究领域对我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二)就学科前沿和发展态势作系列学术报告;(三)在国家语委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对科研机构提出建议,指导研究工作,探讨人才培养及科研合作等。

  鼓励邀请机构争取选派1-2名研究人员前往对方研究机构进行学术回访。

  二、受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交流项目”邀请专家的研究领域必须与我国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求紧密关联。

  (二)受邀专家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精深,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引领学科发展,能够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提出对学科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三)相关国际组织或国家从事语言文字管理的专家型高级官员,如以专家身份受邀,亦符合受邀条件。

  (四)受邀专家的年龄一般不应超过70岁。

  三、运作方式

  该项目由国家语委设立,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具体管理,原则上由国家语委相关科研机构执行。“交流项目”每3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设立3-4个交流名额,面向国家语委相关科研机构接受竞争性申请。

  (一)申请。各科研机构结合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需要以及本科研机构的核心业务、学科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向国家语委提出拟邀请的高端专家计划。原则上每个科研机构每个周期内最多申请一个名额。各科研机构提交的申请,应包含拟邀专家的个人情况、主要学术成就、贡献,以及学术活动详细计划、预期效果。学术活动安排应包含在国家语委开展学术访问的内容,主题应与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关联,并能就我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二)评审。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国家语委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对所申报项目与语言文字事业的关联性、邀请专家的必要性、拟邀请专家的水平、预期达到的效果等评审并提出意见。

  (三)审批执行。专家评审结果报国家语委批准后执行。各执行机构要做好受邀专家资源的开发,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鼓励各科研机构借助交流项目拓展与外方研究机构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争取形成固定的交流合作机制,国家语委可对由此产生的举办国际会议、出国研修等费用给予适当资助。

  (四)总结评估。项目执行完毕后,项目执行机构须于1个月内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并同时报送一份由执行机构与受邀专家共同撰写的高质量的专家建议(3000-4000字)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考。专家建议作为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根据项目申请时预期达到的效果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组织管理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和评估等管理工作。

  各科研机构负责推荐人选、与被邀请专家联系和安排其在国内的访问活动、主持学术报告会、提交项目执行报告等。

  五、经费资助

  对获得批准的交流项目,国家语委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并一次性拨付到项目执行单位,经费包括讲座酬金、往返国际旅费、食宿、国内交通等费用。申请机构负责经费使用,并要积极争取所在单位的支持与协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来源:语信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栋(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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