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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港澳台办〔2017〕403号

各有关高校: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自2000年起,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目前,第六期奖励计划已启动并顺利实施,为做好管理工作,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

  请你校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6年-2019年)(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对已获得本期奖学金的学生开展2017年度综合评审工作。

  在评审工作中,学校应严格依照《办法》对已获奖学金同学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校也可向基金会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凡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都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二、报送材料

  需报送的评审工作材料:

  1.2017年度综合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过程简况、增补学生和被取消资格学生的情况说明;

  2.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奖励计划2017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3.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3),另附学生成绩单;

  4.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另附学生成绩单;

  5.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务必于10月20日前邮寄我办,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我办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鹏 电话:010-66096281

  传 真:010-66014621 邮箱:gat@ moe.edu.cn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转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邮 编:100816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7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样表)

     3.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样表)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样表)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来源:国际司(港澳台办)收藏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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