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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重点环节 推进重点工作
深化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2018-02-26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收藏

  中国政法大学认真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在深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中有重点、有步骤开展相关工作。

  一、明确重点环节,推出重点改革举措

  在深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中,我校确立的基本原则:一是遵循法律硕士培养基本规律;二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三是体现学校培养特色。同时,围绕重点环节推出改革举措。

  (一)强化品德修养与法学素养相结合。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作为核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为实现这一目标,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教材”建设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研究指导丛书》,提出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从中国国情出发,并融通世界先进经验,将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信念教育与专业素养相结合。

  (二)推进社会需求与特色培养相结合。关注社会对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需求,发挥学校办学特色,推动法学学科与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培育特色专业方向。与相关领域联合,在法律硕士(法学)中,设置了教育法务、卫生法务、体育法务、金融法务、财税法务等专业方向。在法律硕士(非法学)中,形成了法庭科学、司法文明、新闻传播、资本金融、公证实务等专业方向,设立了国际事务高端法律硕士培养项目。

  (三)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为解决教师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与法律硕士重能力之间的矛盾,解决法律硕士自主学习能力不足与研究生阶段重深度、重应用的矛盾,以实际能力为导向,通过课程建设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一是组织示范性教学案例、实务类课程专项建设。自2015开始,投入专项经费170万元,相继建设近50个示范性教学案例、15门实务课程。其中:示范性教学案例成果对推进案例教学起到了引导性。与实务部门共建并开设的《审判实务》、《检察实务》、《律师实务》、《公证实务》、《涉外民商事实务》、《知识产权实务》等实务课程收到实践教学的良好效果。尤其是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开设的《大法官、大检察官司法前沿讲堂》呈现了权威性、前沿性。

  二是推进在线学习平台建设,促进课堂教学向深度转变。学校投入专项经费40万元完成了首批15门网络课程,将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由网络学习完成,推动课程教学向以问题为中心转变。

  三是完善校内实践教学体系。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展“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庭审同步直播系统”、“庭审录像资源库”、“司法案例原始卷宗库”和“司法案例卷宗电子室”功能,为学生观看庭审直播、案例研讨和模拟训练提供平台。

  (四)加强专门化教师队伍建设。针对教师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存在的不足,经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确定,通过转岗与引进方式,建设一支40人左右的专门化教师队伍,并制定差别化的考核与职务评聘政策,激励专门化教师队伍专门进行法律硕士培养,为法律硕士培养提供专门师资保障。

  (五)分散实习与定点集中实习相结合。针对学生分散实习存在的问题,学校一方面对实习实践目标、任务进行必要的标准化,一方面加强与实务部门在接收实习岗位、目标、任务和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通过协议和任务方式建立集专业实习、教学、科研为一体联合培养基地,形成人才培养、人才考察与引进的协同机制,提高集中实习比例。

  (六)促进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相结合。关注法律职业资格对人才专业素质、职业素养的要求以及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新变化,增强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适应性、衔接性,设置职业指导讲座课程和职业模拟训练,以保持教学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建立有机联系。

  二、通过改革实践,形成改革经验

  (一)目标定位是形成新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引领

  我校首先对法律硕士培养目标进行了重新定位,即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求,培养政治信仰坚定、德法兼修、综合素质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兼顾国际型“四型”高层专门人才。围绕培养目标定位,提出了全面制(修)定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法兼修为核心,以政治素养、职业伦理、专业功底、实际能力、思辨能力、健康身心、人文情怀等为维度,设置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中采取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统一标准与特色标准相结合原则,给予各专业方向一定的自主权,形成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的培养方案,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新体系的形成提供空间。

  (二)特色人才是法律硕士培养的发展方向

  将社会需求和学生职业需求相结合、传统领域与新领域并重、方向制与项目制并行,既可以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也可以有效激活学科活力,发挥通过学科引入相关行业优质资源的平台作用,同时达到丰富人才培养外延与内涵。

  (三)专门化教师队伍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保障

  在法学学术型人才培养与专业型人才并行的体制机制下,促进教师以学术为主向以能力为主的培养方式的转变,有效的途径是建立一支专门化的教师队伍建设,并在教学工作考核、职务评聘实行差别化评价,以激励教师专注于法律硕士培养工作。

  (四)专门化教材建设是推进法律硕士培养改革的关键

  要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么教等问题,需要一系列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成果予以支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教材建设,既可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成果,使学生深入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精神实质,了解中国国情和法治实践,拥有解决中国法治现实问题的智慧与能力,又可以规范并有效支撑案例教学,进而推进培养模式改革。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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