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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
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教研厅函〔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部委相关司局,有关高等学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经批准,我部定于11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同期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部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5日下午至6日上午,会期一天。

  地点:北京友谊宾馆。

  三、参会人员

  1.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厅长(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局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

  2. 有关高校校长(高校名单见附件1);

  3. 有关部委相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

  四、会议报名

  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中午1200前将填写好的会议回执报至我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五、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一律不带随员。

  2. 在京与会人员一般不安排住宿。京外与会人员如需安排住宿,请在报名时注明。

  3. 住宿的与会人员请于11月5日上午,持会议通知到北京友谊宾馆敬宾楼一层大厅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一号,电话:010-68498888)。不住宿的与会人员请于11月5日下午2:30前直接到北京友谊宾馆瑞宾楼一层大厅报到参会。

  联系人及电话:张艳010-66097889,13810870948

         郝彤亮010-66097128,13611039833

  传真:(010)66021964

  电子邮件:xwbxmc@moe.edu.cn。 

  附件:1. 有关高校名单.xls

     2. 会议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教育部
(责任编辑: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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