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

教研司〔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今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后,各地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明确和细化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为全面了解各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经研究决定,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报送本地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含部委属高校、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照《意见》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并撰写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于9月30日前按属地原则报送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汇总本地区各研究生单位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本地区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落实情况报告(含各培养单位报告)的电子版,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须于10月31日前报送我司。

  三、请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联络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我司。

  联 系 人: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张帅

  联系电话:010-66096510

  电子信箱:zhangshuai@moe.edu.cn

  附件:1.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

     2.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汇总表(样表)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2018年7月20日

来源:研究生司收藏
(责任编辑:忠建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