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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19日进行。现就做好考试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高度重视考试安全

  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局之年,考试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工作方针,做到“保安全的意识绝不放松,保安全的力度只增不减”,确保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安全平稳进行。

  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考区主考和考试安全第一责任人,须与我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共同签署《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安全责任书》(附件1),各考区考点涉考人员一律逐级逐人签订相应安全责任书。各考区考点负责人要对考试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三、切实保障试卷安全

  必须使用经各省市国家保密局验收合格的保密室存放试卷,并在试卷的接收、保管、分发、启封和回收等各个环节认真履行签字交接制度。试卷送达后必须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视频录像不定时回放和每天“零报告”制度,并接受学位中心的随机检查,确保试卷安全。

  四、认真做好考务培训

  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各级各类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到位。同时,提高考务工作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考务管理零失误、零事故。

  五、全面加强综合治理

  主动联合公安、交通、保密、信息、无线电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协调合作,齐抓共管,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做到依法治考,规范管理,净化考试环境,坚决杜绝规模性群体事件的发生。

  六、周密制定应急预案

  按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2)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级制定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旦发现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七、全力推进规范管理

  根据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要全部采用标准化考场组织考试。对于新增考点,应提前对其考场环境和保密室、监控、电力、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我办。

  八、严肃整顿考场纪律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考试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查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他

  为保证考生安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禁止集中安排在超大考场进行考试。我办将在学位中心设立全国总值班室,值班电话为010-82378806。各考区应设立并公布考试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本次考试的相关举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考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各项要求,加强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建设,全力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安全工作。

  附件:1.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安全责任书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来源:研究生司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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