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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教育部老同志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篆刻
作品展览活动的通知

教离退局〔2011〕2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离退休工作部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反映教育战线广大老同志的精神风貌,定于6月中旬举办教育部老同志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篆刻作品展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展览活动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主题。通过展览活动,颂扬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营造健康向上、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丰富离退休干部的文化生活,激励和号召广大离退休老同志进一步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继续为“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作品种类与规格

  各单位报送的作品应紧扣本次活动主题,有鲜明的时代感,且为本单位老同志的近期原创作品。

  (一)书法作品

  参选作品限定为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每单位限报8—10幅(每人不超过3幅)。

  毛笔书法作品不超过4尺,以斗方、条幅为宜,草书、篆书应另附释文;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一律等同于A4打印纸大小。作品无需装裱,要求用规范的纸、墨和印泥。

  (二)绘画作品

  参选绘画类作品限定为中国画和油画。每单位限报8—10幅(每人不超过3幅)。

  中国画不超过4尺整纸(竖幅);油画宽度不超过0.8米;无需装裱,要求用规范的纸、墨和印泥。

  (三)摄影作品

  参选作品每单位限5幅以内(每人限1幅或1组),规格为4×6寸或5×7寸的照片(暂不送底片)。

  经专家评选后,获奖作品中用传统胶片拍摄的需报送底片;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各单位须统一以光盘方式提供作品相应的数码文件(要求不低于2400×1600像素)。

  (四)篆刻类

  每单位参选篆刻类作品一般不少于2方、不超过10方,提交篆刻印拓并另附释文;无需装裱。

  三、评奖与展出

  (一)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作品进行相应的奖项评定。

  (二)部分获奖作品将在部机关展出。

  (三)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对积极参与单位颁发组织奖。

  (四)所有书法绘画的参选作品,均如数退还各单位;摄影作品仅退还底片。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展览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参与热情,对本单位重点人才可特约稿件参展。

  (二)所有参选作品,均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展览活动结束后,将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

  (四)请各单位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参选作品集中报送我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电话:66096580、66036552、66096452)。

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责任编辑: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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