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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创新案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关委函〔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工委,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各校创新推出的品牌及活动的经验和成绩,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关工委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教育部关工委成立30周年,教育部关工委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1年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创新案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开展的在工作内容或工作方式上具有创新性的品牌及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8月

  三、推荐条件

  1.立足本地本校实际,针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具有一定影响力、感染力、推动力。

  2.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关工委及“五老”独特优势,工作方法及内容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

  3.2016年以后(含2016年)启动,在一定范围推广,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

  四、活动安排

  1.组织推荐。4月至6月,由各省级教育系统关工委和部直属高校关工委在本地本校组织初评并推荐。每省推荐候选对象不超过3个(不含部直属高校),部直属高校不超过1个。

  2.报送材料。6月30日前,各省级教育系统关工委和部直属高校关工委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教育部关工委秘书处邮箱:

  (1)优秀创新案例推荐表(见附件,每个案例1份),须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2)案例介绍材料(每个案例1份),要能准确反映案例的创新思路、组织形式、具体内容、参加人员、实际效果以及主要特色,语言精炼,不超过3000字;

  (3)反映案例活动情况及风貌的电子照片(每个案例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附加文字说明:某年某月,开展某活动。

  3.开展评选。7月,教育部关工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评审。

  4.结果发布。8月,公布创新案例评选结果并宣传推广。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推动本地本校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纪念教育部关工委成立3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各地各校参与积极性,做好本地本校的组织和发动工作。

  2.严格审核。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要严把审核关,组织评审团队,将真正能代表本地本校教育系统关工委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案例推荐至部关工委参评,做到宁缺毋滥。

  3.广泛宣传。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要充分利用本地本校的自有媒体资源,积极争取主流媒体支持,广泛宣传典型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成果展示搭建良好平台。

  联 系 人:王小轩

  联系电话:010-66096807

  电子邮箱:ggwmsc@moe.edu.cn

  附件:优秀创新案例推荐表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来源:教育部关工委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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