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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监察局内设处室

  综合室工作职责

  1.协助组局领导协调各室工作;

  2.起草组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等综合性文件;

  3.督促落实组局办公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和组织协调组局年度工作会议以及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4.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教育部及所属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6.组织协调组局自查案件的审理和复审工作;

  7.负责组局文件的收发、运转工作和信息、统计工作;

  8.负责组织组局干部业务学习和管理组局人事、业务经费及其它行政事务性工作;

  9.承办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1.承办对教育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初步核实和立案调查工作;

  2.承办教育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和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3.承办、督办或组织协调对教育部及所属系统违反党纪政纪重大、典型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4.受理教育部及所属系统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来信来访;

  5.指导、协调教育部及所属系统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

  6.负责案件统计、分析及通报等工作;

  7.承办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工作职责

  1.承办组局对教育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

  2.承办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组织协调和承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调研;

  4.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

  5.受理反映教育部及所属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或行政监察对象违反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6.负责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的日常工作;

  7.承办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与纠风室工作职责

  1.承办对教育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承办对教育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遵守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4.根据调查研究或执法监察工作检查、调查的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监察建议;

  5.协助教育部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专项治理工作;

  6.受理反映教育系统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信访举报;

  7.承办教育部委托办理的涉及纠风与专项治理工作方面的批示件和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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