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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周济

(2005年8月25日)

同志们:

  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也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教育系统一定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中央的战略部署。刚才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面准确地解读了《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为在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教育部党组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这个《具体意见》以中央印发的《实施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确立了建立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必将有力地推动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走上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认真抓好《具体意见》的落实,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小平同志说:“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在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如何看待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时说,“当前,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一些方面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一些领域的腐败案件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这个论断也是符合教育战线实际的。教育系统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好的。去年,针对经济犯罪案件和招生乱收费问题频发的情况,部党组配合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先后召开了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和预防职务犯罪会议,并且在2004年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部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廉政学习会以及2005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多次重申“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原则,对建立惩防体系提出要求,引起了各地、各高校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各地、各高校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招生考试收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不正之风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所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认识进一步得到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是很好的。

  但是,随着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会逐步暴露出来,产生出一些新的问题。个别地方和高校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教育还不够扎实、制度还不够健全、监督还不够到位、管理还不够规范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挑战仍然严峻。最近有关部门查办教育系统在教材图书回扣方面发生的案件,问题比较突出。高校在基本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继续教育、招生收费方面的问题也不少,存在很大隐患。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绝不能掉以轻心,越是在好的形势面前,越不能放松警惕,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近年来,我们着重加大了查处腐败案件和治理乱收费的力度,这是完全必要的。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要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现在已经到了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时候了。必须把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要求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做到,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通过教育,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使其不想腐败;通过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工作和行为,使其不能腐败;通过监督,预防与惩治相结合,对我们的同志警钟长鸣,使其不敢腐败。

  近年来教育战线尝试运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预防与惩治并举的办法,治理教育乱收费,预防职务犯罪,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在高考招生中全面实施 “阳光工程”,坚决执行“六公开”、“六不准”规定,从制度上防止暗箱操作,维护了高考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坚定了我们建立惩防体系的决心和信心。

  二、准确把握《具体意见》的核心和要点

  制定《具体意见》,目的是要贯彻落实中央的《实施纲要》;核心是建立惩防体系,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要点是建立和完善五个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说,“如果我们只注意查办具体案件,不注重从源头上抓起,可能一时见效,但往往会产生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的情况,一些腐败问题很可能查而再来,纠而复生。” 我们制定《具体意见》,就是要落实中央提出来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导到制度建设上来,就是要把建立惩防体系放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进程中去把握。要按照体系要求,把一切有利于思想教育、权力制衡、防范监控的制度办法都纳入体系建设,整合反腐败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准确把握惩治与预防的关系,从爱护干部出发,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决不放松惩治腐败,以严肃惩治促进有效预防;要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败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系统各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体制建设同步设计、政策措施同步实施、突出问题同步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贯彻落实《具体意见》,要重点抓住“五个机制”建设:

  (一)加强教育,建立思想道德防范机制。要以理想、信念、法纪、道德教育为先导,重点抓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记“两个务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按照中央关于《实施纲要》任务分工要求,结合贯彻中央8号、16号文件,牵头做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通过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对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对青少年学生的诚信守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校园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防线。

  (二)依法治教,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坚持依法行政,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重视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特别强调健全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尤其是“三重一大”的决策机制。最近出现的重大案件,都与没有很好实行科学严格的决策机制有关。对这个问题,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要促进机关职能转变,完善政务、校务公开,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规范公务员、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对领导干部要强调“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准”的高压线,落实部党组提出的“六不准”规定。要确保政令畅通,整顿办学秩序,规范办学行为。要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和“阳光收费”,以公开透明促进规范管理。

  (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视权力分解和制衡,重视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的建设,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各类谈话制度。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健全对干部的考核考察,重视对监督和民主测评结果的运用。加强对部机关、直属单位行使权力的程序监督和查处机制建设。直属高校要针对薄弱环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加强财务、基建、教材图书、物资采购与校办企业、后勤集团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问题发生。要重视对新校区和人、财、物实质处置权比较大的校内二级学院的管理,加强内控机制,健全院务公开和院级教代会等民主监督机制,化解矛盾,构建和谐校园。

  (四)加大力度,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针对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经济案件易发高发的情况,各地、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损害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的案件,做到依法办案、查处及时、惩治到位。要重视对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和监督。积极预防、努力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

  (五)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构建惩防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党组对教育部及其所属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负全面领导责任,驻部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地、各高校党委“一把手”要负总责,党委行政齐抓共管,把贯彻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明确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责任,把防治腐败融入各项业务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和行政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

  三、切实抓好《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

  部党组高度重视《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工作。驻部纪检组协助部党组起草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动手很早,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十易其稿,把《实施纲要》的任务分解为184项具体工作,提出近三年新建制度48项,修改完善制度43项,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机关20多个司局和直属单位以及直属高校。7月31日部党组讨论通过《具体意见》后,8月12日在南京召开教育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联系点会议,田淑兰同志代表部党组对部分直属高校联系点的工作提出要求。今天部党组又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目的是要切实抓好落实。

  建立惩防体系,关系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贯彻落实的任务重、难度大。部直属机关、直属高校,包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促进事业发展、爱护干部出发,坚定抓落实的决心。(二)明确责任。高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校长作为法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要健全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有专人具体抓。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促进上下联动。(三)制定具体办法。直属高校要按《具体意见》要求,在11月底前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具体办法,抓住迫切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和协办单位,每一个工作都有切实可行的办法,使完成任务的情况可以衡量、检查、评估。(四)解决重点难点。各级领导要联系本地本校实际,既要注重体系建设,又要抓好当前工作,扣准影响落实进程和效果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办法,掌握动态,了解进度,一抓到底。通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整体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五)发挥表率作用。各级主要领导在抓落实中要起带头作用,带头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自己。一方面要抓制度建设,一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和干预经济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要积极主动带好班子,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要抓小、抓早、抓苗头,及时谈话提醒,敢于管理,从严要求。最近一些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得好,班子中有问题存在,不要回避它,而是面对它,从爱护干部出发,认真解决问题,促进了班子团结,使班子保持蓬勃朝气,使学校整个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

  当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要注意两个结合:

  (一)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是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根本举措。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贯穿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始终,贯穿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始终,贯穿于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学生教育的始终。以优良的党风、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促进校风、学风根本好转,以此凝聚队伍,鼓舞斗志,净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二)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与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把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最近,吴官正同志指出,教育系统对有的教育单位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十分重视,一直非常严肃认真,采取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应该说效果是好的。但社会上议论仍颇多,反映也不少。教育部与监察部要研究商量,再有针对性地拟几条,以两家名义发文,并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工作,力争使这方面的不正之风得到进一步好转。8月18日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已经联合发出了《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重申了近年来国家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各地各高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认真执行,把住学校秋季开学收费的关口,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遏制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树立求真务实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实施纲要》贯彻好、落实好,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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