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河南省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努力做好今年高考和录取工作。
为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平稳,河南省推出六项举措:一是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高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今年全省招生工作会议上,分管副省长与各省辖市负责人当场签定了责任书,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各高校及省招办、市招办的责任书正在签定。高考前,各地监考人员还要对主考人员、县(市、区)、省辖市等各级层层签定责任书。二是实行“禁酒令”。要求全省凡参加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高考期间一律不得饮酒,接待活动一律用工作餐,违者严肃处理。三是推行跨校监考、跨市巡考。修订《河南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特别提出教师不得安排在本校监考。考试期间,省教育厅、省招办将抽调干部跨省辖市异地定点包场巡视,原则上每10个左右考场安排一人。四是规定考生不得违反规定提前出场,避免传递试题、传递答案。五是所有考场配备金属探测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考场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和手机信号屏蔽器。六是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凭会考证在高中学籍所在地报名,往届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所有考生报名时须出具身份证和户口薄外,应届考生还要出具会考证、往届考生要出具高中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要出具同等学力证明,并由市招办审核。对同一考生异地、重复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对骗取报考资格的高二学生和高校在校生,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在高考录取过程中,河南省提出,加强四方面管理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正公平。一是对招生计划加强管理。向社会公布所有招生计划,认真执行不“点招”的规定。对高校投放的调整计划,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投档。二是对各种办学单位招生加强管理。特别要求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联合及合作办学单位,全面如实地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招生章程及招生广告须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方可发布。严禁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参与招生活动。三是对各种特殊形式招生加强管理。规范艺术院校专业考试、专业成绩使用办法和录取规则;对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工作,要求招生学校严格把关,做好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对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集中公布计划,单设志愿在当批志愿运转之后集中投档,若学校少数民族考生生源不足,剩余计划收回全省统一使用;规范定向就业招生工作;对外语非通用语种、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等招生形式,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管,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四是加强录取场所管理。对省招办录取现场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进驻录取现场全程监督;对进入录取场所人员的手机集中收缴管理,并在现场安装屏蔽设备。 为给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河南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新闻媒体进行高考宣传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不以考试录取预测或权威部门发布等形式诱导舆论和社会,特别是不做各种考前气氛渲染、考试跟踪报道、试卷分析及各种形式的高考专刊、特刊等,对确有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重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宣传。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高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主要任务和形式、招生咨询和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此外,河南省还通过媒体公布了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安排纪检检查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同时,还将对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中介诈骗等进行重点治理。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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