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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检携手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

成都理工大学纪委

  自2004年5月以来,我校与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两年来,校检携手,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共建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校检合作,健全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1、建立有效的预防工作联系制度。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和地方检察机关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双方单位领导以及双方各自确定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小组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预防工作。

  2、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双方建立经常性信息交流制度,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协调。学校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查处校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的同时,及时通过协调小组向检察院通报;检察机关及时交流有关查办、预防高校职务犯罪方面的信息,提供高校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和重要部位方面的实例资料。近两年来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地参加了检察院的研讨活动。校检的协作与交流有利地促进了学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

  二、校检合作,共筑反腐思想道德防线

  学校党委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四月学校“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月”期间,通过廉政图片展、漫画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一系列的活动,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扩大反腐倡廉教育面,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检察机关派出有经验的同志,通过上法制课、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来校开展法律宣传,使学校广大干部深受教育;学校利用检察机关查办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并通过组织有关干部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使广大干部做到警钟长鸣。2004年以来,学校每年都多次邀请检察机关的同志来校作反腐倡廉报告,大大提高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近两年学校先后选派了20余名优秀师生到省纪委、检察院参加社会实践,在反腐斗争第一线接受教育,积极推进了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受到省纪委相关部门的好评。

  三、校检合作,加强和完善高校监督机制

  1、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近年来我们通过校检合作,加强了大宗物资采购、重点项目建设、经费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对一些投资大,工期长,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工程的立项、招标、物资采购等环节进行同步监督,定期与检察院的同志一起分析研究重点部位、环节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趋势,及时提出预防对策,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

  2、建立和完善监督网络系统。为了发挥不同专业,不同阅历专家、学者和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主辅交叉的立体监督网络,近年来,我们通过聘请人民代表、离退休老同志、教师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作为学校的特邀监察员和行风评议员,参与学校的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监督工作以及教育行风评议活动,在近年来的监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了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四、校检合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学校纪委在查办一些影响较大、问题较复杂的案件中,特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负责同志来校和我们共同分析案情,查找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及时给予技术支持和法律指导,使我们能够较好地把握尺度,准确量纪。由于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提前介入,不仅使检察院及时了解了高校反腐工作的实际,也使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态势。近年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了一案两报告制度,对没有案情分析的报告一律不予结案,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五、校检合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研究工作

  1、成立廉政与社会发展研究所。2004年,依托文法学院,学校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所长的“廉政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办公室设在校纪检监察处。研究所聘请了省、市、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有关专家为兼职研究员。校检双方共同申报研究课题,从理论上探讨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以及预防途径。研究所成立以来已先后申报课题5项,研究所成员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30余篇。

  2、建立廉政图书室。2005年,学校建立了“廉政图书室”,挂靠在学校纪委,廉政图书达一千余册,包括党纪党规、廉政教育警示片、案例剖析资料以及古今中外反腐倡廉有关文学作品等,全校党政干部以及教职工可随时到图书室查阅资料、探讨研究、接受教育,得到了广泛好评,也为校检合作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3、开展研讨交流。2006年暑假,学校纪委邀请省市区三级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负责同志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工作交流和研讨,校检双方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分析研究制度、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深入研究学校职务犯罪的根本症结,提出了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和对策,共同开展了前瞻性的预防工作。

  实践证明,校检合作是新时期高校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通过校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作,使检察院的法律指导作用在高校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实践;法律保障作用得到了更好地体现。校、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作,是对犯罪分子的震慑,是对干部的保护,不仅促进了高校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和量纪的准确性,也保证了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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