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全国和山东省召开的“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一、建立市和区、市两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合理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我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定了六项目标任务:一是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管理体制,按规定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二是从春季开始,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60万中小学生杂费;三是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按不低于5%的实有学生人数给予补助;四是从2006年开始,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年度所需资金执行财政部、教育部的最新规定;五是2006年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未达到90元标准的区、市,都要执行90元的标准并继续逐步提高;六是2006年各区、市要基本实现统一义务教育段教师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为保证各项经费落实到位,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根据涉及农村教育的三区五市财力情况,我市建立了市和区、市两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五市所需经费由两级财政按不同比例共同分担,财力较好的胶南市、胶州市和即墨市,“统一教师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所需经费市财政承担20%,预算内公用经费等其它项目所需经费市财政承担50%;财力较薄弱的平度市和莱西市,“统一教师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所需经费市财政承担50%,预算内公用经费等其它项目所需经费市财政承担70%。财力状况好些的“三区”,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全额负担。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目标任务的实现,今年全市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4.3亿元,其中青岛市本级财政新增加投入1.5亿元。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和各区、市政府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提出推进改革的措施办法,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展,领导小组责成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组成督导检查组,分别于6月和8月两次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及时在全市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区、市及时下发《督导检查情况反馈意见通知》,提出整改要求,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市委、市政府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区、市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刚性”指标。
二是同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必须同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的教师队伍年龄偏大,结构性超编的问题,这一问题既要历史地、公正地对待,又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加快予以解决。十五期间,我市坚持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人事制度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各区、市从各自实际出发,不同程度地加大了教职工工资、奖金中的“绩效奖额度”,发放与教职工工作实绩挂钩,探索建立符合中小学教育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按劳分配,实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骨干教师倾斜的分配政策,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在全市全面实施了教师聘用合同制,建立完善教师岗位流动机制。这些工作优化了包括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内的教育改革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府和各区、市政府十分重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党和政府这项惠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改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宣传时间上坚持连续性,贯穿改革工作的始终,及时向社会公布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宣传内容上,让群众了解情况,明白哪些费用免了,哪些政策有新变化,什么时间实施等。通过加强宣传,营造了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今年秋季开学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全面步入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良好开局。一是财政体制调整基本到位。各区、市从年初开始按规定积极调整或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财政体制,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危改资金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到10月底,各区、市都将基本完成体制调整和完善任务。同时,各区、市按要求积极筹备建立“教育核算中心”,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12月份以前都将完成这一任务。二是改革所需经费基本落实到位。秋季开学之前,市财政支付的资金和各区、市的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教育。目前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杂费所需资金已拨付到教育;预算内公用经费按月或按季拨付学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的“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规定已落实到位;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今年已初步建立;年底前,全市将基本实现统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项目和执行标准的目标。三是改革工作有新突破。多数区、市政府在市规定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改革的项目,扩大了受惠群体的范围。黄岛区、城阳区、崂山区、即墨市、胶南市和胶州市将免除杂费的范围扩大到了城乡全体义务教育段学生;崂山区秋季开学在免除全区义务教育学生杂费的基础上免除了教科书费。
青岛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开创了农村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也为我市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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