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纪委
重庆大学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过程中,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把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始终贯穿在治理的各个工作环节中。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闭路电视、纪委网站等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举办报告会、编印学习资料、开展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比如,先后召开了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学习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会议、图书教材采购管理专项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7次;制定下发《重庆大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财务管理清查“小金库”的通知》、《关于填报重庆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登记表的通知》、《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问题解答>的通知》等文件5个;组织举办报告会、培训会3次;编印治理商业贿赂相关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教育材料1000余册,人手一册发放全校科以上干部学习;编发《重庆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六期;印发《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问题解答》100余册;编发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重庆大学党员干廉洁自律测试题》600余份,发放科处级领导干部独立做答。11名校领导主动参加了测试;人事处、后勤集团、出版社等单位还把测试范围扩大到全体干部。宣传教育过程中,我们注重了“三个结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引导干部群众明是非,知荣辱,树立“以廉洁奉公为荣、以违法谋私为耻”的良好风尚;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师德师风建设中,引导教职员工“以为人师表为荣,以违背宗旨为耻”;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沙坪坝区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教育并帮助干部职工增强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2、清理相关规章制度。自查自纠过程中,除认真做好“查思想”、“查行为”外,特别强调“查制度”,认真梳理、查找在财务、购销、招投标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权利制约是否完善等,从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查找监管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为下一步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打下良好基础。
3、强化管理和监督。特别强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招标、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学校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与学校党委、行政签定廉政责任书,在虎溪校区建设指挥部,科级以上干部还签定了廉政承诺书。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要求,建立起了专项工作责任制。对那些治理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强检查指导,纪委办、监察处的领导同志和治理办成员对18个重点单位实行分工对口联系制度。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