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年多时间以来,教育部根据中央治贿办的统一部署,从教育系统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及时周密部署
教育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27个直属单位和75所直属高校也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教育部先后下发三份重要文件,召开两次重要会议,传达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精神,对教育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有关政府和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教育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确保了专项治理的稳步推进和取得实效。
二、统一认识,狠抓宣传教育
针对部分同志对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教育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一是编印下发宣教育资料,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多场专题报告及研讨活动,四是编发简报和开通专题网页。这些宣传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也把反商业贿赂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普法宣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深入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自查自纠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教育部将教材图书购销领域确定为教育系统专项治理的重点。部治贿办先后召开四次调研会议,增强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针对性。教育系统以教材、教辅、图书的编审、印刷、发行、选用、购销为重点,同时辐射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医药购销等方面,清理和纠正以各种名义给予和收受“回扣”、“手续费”及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在帐外暗中收受财物私存私分的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修改。
四、加大力度,严肃查处案件
在自查违纪案件的同时,教育系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教育系统在查处案件中充分注意教育工作者和教育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并努力争取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主动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提出工作建议,尽可能减少给学校稳定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对需要作出党政纪处理的,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治病救人。
五、认真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教育系统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立足长效机制建设,边查边改。各地各校也都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的治理对策和措施。一是强化教育环节,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二是完善有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三是强化监督;四是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真抓实干,开展督促检查
教育部坚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从督查的情况看,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效果比较明显。目前,教育部治贿办正在督促直属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直属高校及地方教育部门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整改提高阶段工作。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