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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实行招生考试工作全员廉洁承诺制度

2010-04-08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入学招生考试工作,做好这一关键环节的风险防范,加强对命题人员、评卷人员及考务人员等有关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吉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每年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纪律培训基础上建立了招生考试工作全员廉洁承诺制度,其中重要措施就是要求参与招生考试的全体工作人员分别签订各类《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包括了廉洁自律、清正履职等多方面内容。

在今年年初进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本科特殊类型加试工作中,研究生院、教务处在组织教师命题、考试、评卷前,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由承诺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短期保存,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承诺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承诺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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