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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会议严肃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重申“六公开”、“六不准”和“六严禁”规定

2010-07-14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各项任务圆满完成,630,教育部召开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

陈希指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高校选拔人才的一项主要工作,事关千百万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公正,事关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即将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于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各地教育部门、省级招办和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要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陈希强调,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六公开”规定。高校要严格落实“六严禁”工作规定,即严禁指名录取考生,严禁体制外违规录取考生,严禁超范围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考生入学,严禁向考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收所谓“军校委培或自费生”;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要求。“六严禁”和“六不准”是招生工作的“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碰。对违规高校将予以下一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要从严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防范和打击中介招生诈骗。要加强招生信息管理,确保网上录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要加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力度,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要坚决惩处相关责任人或中介机构。

王立英就加强高校招生录取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招生录取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招生廉政工作。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将廉政监督贯穿于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强化管理,切实提高招生工作制度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原则、各种特殊情况处理以及重要事项,必须经部门或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的制度规定,严禁在录取过程中变更招生办法,严禁录取未经有效公示的任何考生;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及时公开本地区、本校的招生录取政策、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录取结果信息、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六不准”和“六严禁”规定;严格落实新生资格复查制度,对录取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要严肃纪律,坚决惩处招生录取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制止并及时纠正本地区、本校与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损害考生合法权益的招生录取行为。重视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建立完善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信访工作机制,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对违反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高校或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会上,上海市教委、安徽省教育厅、武汉大学、兰州大学介绍了本地区本校招生录取管理和招生监察工作经验。教育部公布了招生录取工作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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