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四川省眉山市在全市推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改革,取得良好成效。主要措施包括:
改革收支模式。保持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学校资金分别纳入市、区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支付中心负责学校的资金支付并代理会计核算。各区县结合实际,采取适当收支方式:一是所有中小学校资金直接纳入区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二是县域面积大、学校数量多的县,支付中心可依托中心乡镇财政所设区域分中心。
推进预算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预算编制直接到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区域内学校财政性经费的预算草案。学校将各项财政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推进中小学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
集中支付资金。学校注销所有收支帐户,统一将资金划转到各区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学校的所有支出,通过“金财工程大平台”系统按支付流程集中支付。学校报帐员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结算。各区县财政部门本着服务教育、保证学校正常用款的原则,合理核定备用金,并为边远学校报账提供方便。
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学校综合预算管理制度;二是财务审批报账制度,学校支出必须符合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收费监督制度,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票据,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四是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学校每学期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账务收支情况。
强化内外监管。财政部门认真抓好学校账目、资金划转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学校在帐目、资金划转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强化学校经费收支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监察局、纠风办定期组织学校民主测评支付中心(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制度,测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教育乱收费及“账外收支”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师德校风监督机制和考评制度,形成学生、家长、学校教师职工、媒体和公众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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