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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举办直属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

2011-05-18

  为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直属机关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5月17日,驻部纪检组和部直属机关纪委举办了教育部直属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会前,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作出批示,要求驻部纪检组会同部直属机关纪委认真做好报告会的组织工作。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李卫红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报告会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曹立红法官,就其主审的吉林省原总督学、高校工委原副书记、教育厅原副厅长于兴昌收受贿赂案作了专题报告,全面介绍了于兴昌案的犯罪事实。于兴昌受贿金额955万,1184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无期徒刑。报告会深刻剖析了于兴昌的人生蜕变轨迹,其犯罪的思想根源,总结了这起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深刻教训。报告还就职务犯罪产生的根源、危害及对策等作了认真分析,深刻警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防职务犯罪行为;提醒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等人生“七笔账”,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严格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李卫红指出,教育部直属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行为,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部党组对腐败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零容忍”。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腐败是一条绝对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二要加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加强领导干部自我养成教育,使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三要加强制度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开始在直属机关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计划在部分司局和直属单位中开展试点,从廉政风险的排查、工作流程的梳理、廉政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开展工作,逐步在直属机关全面推开。四要注重落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教育部直属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近1100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在直属机关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认为报告会具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发生在教育系统的于兴昌案,既令人震惊,也让人惋惜;特别是于兴昌在招生、转学、就业等大家熟知的教育工作领域内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案情介绍和庭审实录,使大家深受触动,从心灵深处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同志们纷纷表示,要坚守教育系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精神追求,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始终怀着对权力、对群众、对历史的敬畏之心,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努力塑造教育部直属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教育部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运用教育系统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对于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是一堂深刻的反腐败警示教育课,一堂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课,一堂生动的党性教育课。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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