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周密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配合协调到位,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和阳光运行。
一是全程参与、强化监督,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云南省高校纪工委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原则,参与招生考试的每一个环节,提早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省招生录取现场和各高校都设立现场纪检组,重申招生录取纪律规定,强化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充分运用执法监察力量,形成招生执法监察的合力。在高考期间,开展了试卷安全、考风考纪等各类检查,对艺体类专业考试、高考制卷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评卷期间,专门下发评卷监督工作通知,首次在高考四个评卷点组成纪检小组,抽调专人对评卷工作的安全保密、评卷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招生录取期间,设立在录取现场的纪检小组每天对投档退档、计划调配、录检审核等重点环节进行抽查,确保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监督确保凡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原则、重要事项要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坚持将追加的招生计划纳入招生的“大盘子”,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投档录取,确保了对广大考生的公平公正。
二是健全制度、源头治理,招生录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今年云南省高校纪工委加大了制度建设的步伐,在录取开始前制定下发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和执行工作管理的规定》,规范了招生计划编制的决策和运行,压缩了招生计划制定中的自由裁量权,化解了计划编制的廉政风险,有效防止了随意批量增加招生计划损害考生利益的情况发生。会同省纪委、招生考试院研究制订《云南省高校招生办学行为“八不准”规定》,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针对去年提前批次单位录取中存在执行标准不严、暗箱操作的问题,制定了《进一步规范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工作的意见》、《加强2011年普通高考提前批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体检、面试、政审工作必须公开公正、按流程进行,对提前批次学校在全省各州市的体检、面试、政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规范了投档监督的程序,保障了提前批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还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有关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了高校招生工作的制度体系,加大了源头防范的力度,建立了长效机制,深化了“阳光招生”。
三是严明纪律、严肃查处,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更加严明。云南省高校纪工委建立了责任明晰的信访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各种招生违纪违规线索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对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上堵住了不法分子进行招生诈骗和少数学校违规招生的考生信息来源。对成人、自考辅导学校的宣传材料进行了检查,对被投诉举报违规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三所学校进行了调查,并责令其及时整改。通过综合治理,招生宣传和招生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摆摊设点和欺诈招生的情况彻底绝迹,体制外招生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招生录取工作纪律严明,秩序井然。
(云南省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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