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作用,以科学发展的理念,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创新,为学校各项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推进宣传教育方式创新,提高教育实效
以案例警示为核心,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为提高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威慑力,纪委每年收集整理教育卫生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案例选编、警示案例橱窗展示、网上“警钟长鸣”宣传专栏等形式,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中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警示教育。坚持每年在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通报年度纪检信访与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在案件发生单位召开案件分析通报会,切实发挥警示作用,达到了以案明纪的教育效果。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谈话提醒教育。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会同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健全干部谈话制度,加强新任处级干部岗前廉政谈话与任期经济责任告知,并为每一新任处级干部赠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和《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强化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同时,针对纪检信访举报反映部分党员干部的相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委积极运用函询、诫勉谈话等工作手段加强提醒和监督,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以弘扬先进为载体,营造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在加大警示教育的同时,注重开展弘扬先进示范教育。坚持每年开展师德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将师生身边的先进事迹,在《上海交大报》、《今日交大》、学校主页、新闻网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激发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改革创新的热情,扩大了正面示范教育的影响力。结合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探索引进优秀历史京剧《廉吏于成龙》,拓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载体,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促进规范管理
注重三个结合,不断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围绕反腐倡廉制度的系统化建设,坚持整体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基本制度与实施细则相结合、禁止性规定与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努力形成层次分明、上下连贯、环环相扣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2009年,结合学校党委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2009—2013年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密切相关制度建设任务27项,涉及集体议事决策、干部推荐任免、财务和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公开等各个方面。近年来,学校先后建立完善《二级学院(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违反招投标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90余项监督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把握“清”、“建”两个重点,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建立实施制度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制度综合评定和清理。近年来,先后两次组织制度质量评价专家组,对现行的反腐倡廉密切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清理和质量评价,共修订反腐倡廉密切相关制度102项,废止或失效13项。在此基础上,编制学校《反腐倡廉与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使学校的管理规章和反腐倡廉制度流程更加清晰,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监督反馈渠道更加畅通。为保证制度制定的质量,协助学校制定实施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明确了制度的制定标准和程序,严把制度的“制定”关。同时,把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作为制度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对出台的每项制度,坚持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制度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立足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坚持把提高执行力作为工作核心,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部位和环节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2008年,对校级机关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检查,提出了规范预算调整和预算支出范围等9条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财务制度的切实落实。2009和2010年,对26个二级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了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重大事项的科学、民主决策。
三、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提升工作合力
建立大协作工作机制,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基础性工作来抓,协助党委建立完善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分管纪检、宣传党委领导的“双组长”制。制定实施《领导小组工作条例》,明确了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人力资源处等单位在干部、教师、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的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为加强在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教育资源整合、合力营造校园廉政文化氛围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和推进落实提供了机制保障。
建立量化考核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制落实和整改。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工作重心,将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内容,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探索落实情况的量化考核。2009年,学校纪委按照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承诺书》规定要求,在具体细化明确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分管校领导、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督察员和纪检监察干部成立13个检查组,对院(系)、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分类开展了量化检查考核评价,并在2010年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了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会议通报以及督促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体现了量化考核工作方式的创新成效。
形成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办信查案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注重发挥学校审计、财务、保卫等部门在案件查处中的作用,对重大案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在涉及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信息共享,共同研究确定案件查办的方案和途径,提高办信查案工作效率。以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与徐汇、闵行区等检察机关的沟通与合作,主动争取上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建立完善与区检察院定期召开办案工作协调会机制,提升了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
四、推进事前事中监督创新,强化源头预防
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扎实开展“小金库”、“非学历办班”、“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从组织领导、实施方案、阶段推进、督促检查、落实整改等各个环节加以保障。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相关人员的教育提醒和整改落实工作,注重查遗补缺和建章立制工作,努力构建长效防治机制。
有序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按照上海市教卫党委和纪工委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监督关口前移,先期在基建处、体育系两个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针对排查出的35类廉政风险点,确定了风险等级,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为进一步推广和扩大试点积累了实践经验。
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拓展监督渠道。借助网络、信息化手段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网络办公系统”和管理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开各部门人事聘用、职称评定等热点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监督的主要渠道。同时,建立完善网上纪检信访举报平台,畅通意见建议反馈和监督举报渠道。2008年以来,通过网上平台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数量达到总数的25%以上,已经成为纪检信访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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