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十分重视干部任用选拔工作,先后出台过《中国人民大学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国人民大学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等十余个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考察考核等各项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促进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近期学校积极推进干部任用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包括公开拟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当前工作简要情况、考察形式和目的、征求意见范围、考察工作纪律以及其他需预告的事项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组织部门反映有关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和问题,对考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规范完善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制度。根据中央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精神,学校修订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制定了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对干部公开选拔的原则、范围、方式、适用情形、程序规范和工作纪律等做了详细规定,逐步有计划地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贯彻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非选举产生的新提拔中层领导干部坚持贯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除要求对试任干部明确按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进行全面考核外,还要求比照竞聘竞岗时承诺的任职目标进行考核,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按试任前职级重新安排工作和确定职务。
此外,还对干部选拔工作议事规则和党委常委会提拔任用干部票决制实施规则做了明确规定。
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实现干部推荐向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转变,干部选拔向以公开竞聘为主的多种方式相结合转变,干部竞聘向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转变,干部任用向不记名投票集体决定转变,任职考核向职责考核和任职目标考核相结合转变。通过实现对各个环节工作模式的转变,积极改革学校干部任用选拔工作,进一步使学校的用人机制和用人模式更完善、更科学、更民主。
(中国人民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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