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纪委7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各直属高校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纪委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及时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一、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各省(区、市)教育厅党组、各直属高校党委对贯彻落实《规定》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迅速研究专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商讨贯彻落实工作。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语言大学、重庆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北京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科教党委、山西省教育厅等单位及时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央纪委7号文件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高度重视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认真对照检查。
为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规定》精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东北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甘肃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等单位及时转发《规定》,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要求各党委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此外,甘肃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还将《规定》的内容制成桌卡,发放给每个干部,随时提醒大家注意廉洁自律。
开展这项工作的同时,各地各直属高校还要求注意结合贯彻落实《规定》工作,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工作漏洞,防范权钱交易。
二、抓好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
中央纪委7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干部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或纪委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对主动说清问题的,按照《规定》可考虑从宽处理;对《规定》发布后拒不纠正,或者在《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维护《规定》的严肃性。
各地各直属高校严格按照中纪委要求,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专门印制了《<规定>所列禁止行为自查情况登记表》,发放到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党员逐条对照,自查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规定如有表中所列情况,除按要求填报外,并另附纸说明详细情况,如无表中所列情况,也要进行“零上报”。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的效果,各地各直属高校对自查填表人员范围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单位要求科级以上干部填写,有的单位除要求在职干部填写外,还要求离退休十年(含十年)以内的副处级以上的党员干部填写登记表。
截至目前,有29所直属高校和7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向组局主动报告了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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