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现了“平安高考”的目标。据各地上报数据统计,今年全国高考期间现场查获违规考生2219人,占实际参考人数的万分之二点三,高考违规率比2008年万分之二点六进一步下降,考风考纪总体良好。进入7月,各省(区、市)将组织高校陆续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为规范高校招生行为,近日,教育部发出文件,全面部署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明确提出六方面要求:(1)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全过程、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信息查询以及信访申诉的渠道和办法;(2)平稳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改革,特别要做好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投档录取工作;(3)严格规范招生计划调整执行工作,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程序、范围和责任;(4)进一步优化招生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把志愿填报、录取政策、录取进程、录取结果、助学通道、防欺诈警示等信息及时告知每位考生;(5)严厉打击违规录取和招生诈骗行为,加强对录取环境的综合治理,适时发布招生预警,将各类诈骗伎俩及违规典型案例曝光,提醒考生和家长防止上当受骗;(6)切实加强新生入学环节管理,做好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报到及复查工作。
教育部特别向各高校强调“四个严禁”:(1)严禁高校避开省级招办违规录取考生;(2)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3)严禁高校通过社会中介或中学教师自行组织生源;(4)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为做好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驻部组局正在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各地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驻部组局拟于今年7、8月份,与教育部有关部门联合组成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督查组,对部分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督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驻部组局将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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