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在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突出重点、从严治招,保证“阳光工程”落到实处,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一、实行招考信息“六公开”。一是招生政策公开。省招考办在网站上公布了200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省内各高校公布招生章程,学费标准,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的办法,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二是高校招生资格及考生资格公开。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和专门刊物向社会公布在黑龙江省招生的高校名单,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拟录取考生名单,省内各高校公布本校的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测试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三是招生计划公开。对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和本省所属的高校招生计划向社会进行公布。四是录取信息公开。省招考办以高考成绩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考生的成绩,考生也可免费登录省招考办网站或通过电信等形式查询考试成绩。省招考办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时间安排、考生录取结果,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缺额数、各院校的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缺额数将采用网上补报志愿的方法征集考生志愿。各高校公布本校的录取结果及查询办法。五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省招考办设置了专门咨询地点和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了市(地)、县(区)招考办的咨询地点和联系方式,具体落实到责任人。省内高校也设立了信访接待站,公布了投诉电话及网址。六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对发现的招生考试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将及时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二、坚持保密保卫不留死角。省招考办把保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试题印刷、分发、运输到保管等一系列环节都作了周密部署,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人员。考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级试卷保密室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预案,强化了保密室的验收和试卷保管运送工作,省招考办向各考点分批发题,尽量缩短基层保管试卷的时间;高考期间给每个考点配备两名干警,重点加强考试期间的保密保卫工作,控制和处理外界对考点的各种干扰。
三、开展诚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引导考生以诚为本、以信为重,真正做到诚实守信。高考报名时与考生签订了诚信考试承诺书;招生部门建立了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考生高考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并以附加表的方式把考生考试诚信信息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院校录取的参考依据。省招考办将在录取开始之前把已认定的违纪违规考生考试诚信记录报教育部备案。今年,首次在高考中使用电子探测狗,严防电子信息作弊,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公平、规范的考试环境。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全省教育系统、招生系统加强责任制管理,全面实施高考“一把手”工程。省教育厅长、省招考办主任与全省13个市地教育局长、招考办主任签定了高考管理责任状,各市地也与县区、主考、监考层层签订责任状,把任务分解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责任状明确规定: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高考的安全保密、考务管理、阳光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和违规处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高考,确保高考安全万无一失。甲方承诺全力监督、检查、协助乙方的工作。两方承诺,出现违规和重大责任事故, 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同时,省招考办内部各处室也都作出了集体承诺。哈尔滨市还实行了纪律巡视员承包考点、跨区跨校串换监考等措施,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高考万无一失。
五、建立多层次检查巡视制度。省招考办在高考准备工作中就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地、各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漏洞和不足及时提出、及时补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高考期间,从省直有关部门抽掉一百多人到重点地区、重点考点以及森工、农垦等系统考区进行检查巡视,死看死守,严防出现舞弊行为。同时各市地、各系统层层进行检查巡视,确保高考安全。
六、出台“四个严格”招生管理措施。一是严格高校招生计划执行管理,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收费或指名录取考生,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二是严格定向就业招生管理,严格执行面向所在地全体生源的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范围,定向就业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三是严格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对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体育单独考试等招生的程序和测试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获入选资格的考生实行网上公示。四是严格规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坚决禁止擅自组织生源,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的行为。对本省高职(专科)的补录填报志愿工作由市(地)、县(区)招考办统一受理,对招生计划外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注册。
七、在保证术科考试公平公开上做文章。音乐、美术和体育院校的术科考试是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由于招生院校数量较多,评分标准主观性强,管理难度较大。省招考办在今年的艺术术科考试中采取了联考制度,对美术考生统一安排考场,查验指纹,统一评卷,统一标准;对音乐考生随机抽取考场和评委,评委与考生之间用布帘相隔,考试时不报考生姓名,评委当场评分,当场公布分数,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开。今年是省招考办对省外高校招收美术考生术科考试统一管理的第一年,改变了以往省外院校单枪匹马搞术科考试的混乱局面,有效地遏制了考试中的作弊现象。在体育术科考试中,验指纹、查替考、查违纪,对四项考试科目(100米跑、800米跑、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都采用了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准确率,受到了考生和家长的欢迎。
八、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为了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强化监督制约,把高校招生工作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制约之下。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关于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出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用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建立了高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高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行为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考试、判卷和录取工作中,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和纠风办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查处违纪;请新闻媒体参与招生考试的全过程,术科考试请家长代表参加,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保证了高考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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