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
会议召开期间,部新闻办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会议进行广泛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得到充分肯定和好评。普遍反映,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迫在眉睫,召开这次会议很及时。
为了便于各地传达贯彻会议精神,10月初,驻部监察局将贺国强同志重要指示,刘延东、周济同志重要讲话,以及《意见》、《实施办法》,汇编成《教育纪检监察》专刊,并扩大发行量(共4000份),印发各省(区、市)教育厅、纪检组、高校工委、纪工委及全国各高等学校。同时,组织力量在中国教育报撰写有关评论,并对《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进行解读。11月,部党组又专门发文,将贺国强同志重要指示,刘延东、周济同志重要讲话,印发各地各高校。
各地、各高校迅速行动,通过召开各种层次的会议、印发学习材料,加强新闻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云南、四川、宁夏、黑龙江、青海、广东、湖南、江西、重庆、上海、北京等地教育厅党组(教工委、高校工委),组织召开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九月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内的高校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筹备,预计明年年初大部分地方将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各高校分别以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党委扩大会议、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形式,传达“九月会议”精神。四川大学、山东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20多所高校召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湖南大学召开了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工作会,将传达学习“九月会议”精神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北京邮电大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交流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了学习全国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心得体会。其他高校党委也积极筹备召开本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浙江大学等高校还要求各中层领导班子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对本级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作出安排。
从各地各高校传达学习的反馈情况看,普遍认为这次会议是教育部党组专门就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教育部党组对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通过学习,认清了形势,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也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
二、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高校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九月会议”的要求和《意见》的各项规定。
(一)加强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政治保障
――各省教育厅党组和高校工委高度重视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有的省份还专门就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指导性意见,作为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的原则和规定,如青海省、安徽省的纪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监察厅分别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意见》,广西高校工委制定了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其他省、市、自治区也在着手起草上述规范性文件或者就草案征求各方面意见。
――各高校党委高度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各高校党委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更加明确了自己作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的地位,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任务中去。高校党委更加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经常听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各高校行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政齐抓共管”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高校行政领导班子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要求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与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相结合,加强对高校内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兰州大学近期专门成立了学校监察委员会,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运行,该委员会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相关中层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
――高校纪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高校纪委积极建言献策,协助学校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许多高校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了监察处长(监察室主任)列席校(院)长办公会、纪委副书记列席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与党委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人同等职级等制度,这对于提升纪检监察机构的地位、加强对学校决策的日常监督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南开大学纪委专门列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部委<意见>工作任务清单》,下发给各个单位。
――各高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高校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厦门大学近期向校内各单位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电子科技大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北京科技大学近期召开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交流工作会,江南大学制定了《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试行)》。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规范保证
――各高校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制度的建立健全。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西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近期纷纷颁布了《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长安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印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中国人民大学还专门就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这些规章制度为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供了指引和保障。
――各高校近期纷纷出台具体规定,通过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为加强《意见》中提出的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江南大学制定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制定和完善了《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问责暂行办法》、《中山大学所属事业单位法人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近期完善了《中国海洋大学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国海洋大学招投标实施细则》等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制定了《基建、修缮、采购工作监督办法》。该监督办法的附件包括《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文献资源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医药用品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和《食品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监督办法》及作为其附件的六个《管理办法》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规定凡违反程序要求的决策一律无效。此外,清华大学还制定了《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各高校根据《意见》提出的“阳光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与党务公开。天津大学党委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了党务公开目录,调整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11月上旬至中旬,天津大学院务公开检查组对16个二级学院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民意测验结果来看,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的院务公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总体评价满意率达96.6%。近期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高层人士通报了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和学校重大事项,这种情况通报制度将长期化、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营造舆论氛围
――举行反腐倡廉建设专题报告会。近期,为加强对会议精神和《意见》的宣传,许多学校组织了反腐倡廉建设专题报告会。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举办了反腐倡廉建设报告会,邀请省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负责同志来校作报告,宣讲会议精神。中山大学邀请广东省纪委副书记作改革开放30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辅导报告。同济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北大学近期举办了管理干部学习培训班,学校党委或纪委领导亲自做反腐倡廉建设报告,将学习会议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北京市教育纪工委和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主办了“北京市高校预防职务犯罪论坛”(北京大学协办),全市70余所高校党委书记或校长、纪委书记听取了专家和实践部门所作的有关本市高教领域职务犯罪及其治理的情况报告。论坛活动旨在教育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与检察机关在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协调配合。
――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各高校按照《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南京农业大学于10月份开展了“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南京大学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包括廉洁文化征文、布置廉洁景观、创作廉洁短信、廉洁教育“双百”工程和创作廉洁公益广告等5项内容。江南大学于9月至10月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月”活动,还主办了无锡市高校校园廉洁文化作品展,该校利用分党校、分团校、优秀学生训练营等阵地,向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廉洁理论教育。东北大学党委从9月底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2008年网络文化建设评比活动,该校纪委办由于积极开辟网上廉政文化阵地,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荣获“东北大学2008年网络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另外,东北大学学生廉政社团组织――“东廉社”近期还组织部分社团新成员和各学院学生干部代表到辽宁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廉政参观教育活动,该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大赛也同时启动。
教育行政部门也重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贵州省教育纪工委近期举办了省直高校“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诗歌(散文)朗诵选拔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决策参考
――积极开展工作调研。为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展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依据,近期各高校积极开展了工作调研。江西省教育纪工委、内蒙古高校纪工委分别在全省高校中开展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问卷调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发文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活动,并开展了科研经费管理、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校务公开、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等五项专题工作调研。厦门大学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四川大学纪委负责人到招生就业处开展招生监督工作调研。江南大学由纪委办、监察处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学院,围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校务(院务)公开”、“加强管理和监督”三个专题举行研讨会。天津大学纪委与团委、校艺术教育中心、校招办就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以及2009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政策与改革方向等,进行了研讨。中国海洋大学组织各分党委和院系党总支书记、院长就如何加强二级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学习、讨论与交流。上海交通大学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特邀监察员、督察员联系财务、基建、图书馆、设备处、科研院和产业集团等部门的制度,加强沟通与监督,定期分析汇总相关情况,提出加强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高校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近期各高校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相互学习取经,借鉴对方经验,取长补短。四川大学纪委与成都理工大学纪委联合召开了“贯彻教育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座谈会。吉林大学为起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组成调研组对浙江大学等高校进行学习调研。中国人民大学纪委赴内蒙古大学就二级单位管理体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考察。江南大学全体纪委委员及纪检监察干部赴东南大学学习考察,两校就“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如何发挥纪委委员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以及“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和交流。
――大力推动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教育部直属高校纪委各片组近期陆续召开工作研讨会,各校代表就学习贯彻《意见》进行广泛交流。北京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各片组研讨会也于近日相继召开,研讨会主要议题是传达教育部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交流研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各省教育纪工委也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江西省教育纪工委委托省教育监察学会举办了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就贯彻落实教育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研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近期分别在南宁、桂林召开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会上,区直高校的纪委书记直接面对专家学者,问计探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机制。
(五)加强作风建设,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行为基础
各高校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优良和过硬的作风来促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本学期,南京大学党委行政把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召开了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对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了要求。机关各部门按照学校的布置,先后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走访等形式,到师生员工中征求意见和建议。厦门大学近期组织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会前印发了《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补充意见》,该意见要求实行机关作风建设“部门首长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加强了领导,明确了责任。中国海洋大学为把贯彻会议和《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一次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着哪些不廉洁的现象和问题以及个人存在着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六)加强监督检查,使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开展招生隐患排查。各地、各高校按照《意见》中关于“阳光招生”的规定,针对容易出问题的敏感环节,积极开展招生工作中的隐患排查。11月上旬,西藏自治区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对自治区本级及辖区内6所高校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违规招生隐患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法依纪取消了142名弄虚作假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委近期对学校学工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本年度招生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中国人民大学纪委、监察处也于近期组织召开了违规招生隐患排查会。
――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各地、各高校根据《意见》提出的“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要求,认真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广东省教育纪工委近日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兰州大学财务处和监察处联合对校内各单位的收费及货币资金管理、招标采购工作的财务进行了专项检查。
――将落实会议精神情况作为今年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高校为促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强调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作为今年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云南省高校工委和教育厅决定将贯彻落实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今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并决定在云南大学进行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试点,为全省高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西藏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年底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落实“九月会议”的情况。广东省教育纪工委提出,要在全省探索实行“一年一巡视,一年一评议,一年一谈话”制度,加强对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的监督检查。湖南大学决定把各单位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的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内容,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地、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并且取得初步成效,这充分说明教育部党组召开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是及时的,各项部署是正确的,《意见》是科学和切实可行的。相信经过各地、各高校的进一步努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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