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纠风办下发《关于2008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情况的通报》,教育部门的总满意率是87.73%,在公用服务类19个部门中,列第3名,比往年排序位次有了大幅度提升。按照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山东省教育厅继续把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推进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把行风建设摆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建立教育行风监督员队伍,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教育行风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各学校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积极支持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环境。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形成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人人有责、参与行风评议人人有份的工作局面。继续坚持开门评议,主动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的支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有关教育信息,宣传教育行风建设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果,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抽查力度,提高行评质量。山东省教育厅成立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小组,不仅对省直和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开展评议工作,还根据17市自评情况每市抽取部分学校进行评议,评议综合评价分数达不到80分的学校,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点帮促,第二年继续参加省里评议。学校连续两年综合评价分数达不到80分的,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该校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进行评工作。根据形势发展对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提出的新要求,创新评议方式,不断赋予新的评议内容,细化完善评议标准,科学设计评议程序,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制度和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以教育行风民主评议不断推动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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