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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你们,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0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2005〕15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在需要提供黑白版教科书的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要保证供给,切实减轻这些农村地区中小学生家庭过重的经济负担,做好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

 

附件:

  1.2007年春季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2.2007年春季普通初级中学教学用书目录

  3.2007年春季普通高级中学教学用书目录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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