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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基材室〔2003〕192号

各有关教材编写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将于9月审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现将送审教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01年12 月核准立项的教材,小学送审到第8册,初中送审到第6册,请于9月25日前送审教材及教材送审报告各10份报送我办,同时报送已审查通过的教材各3套。
  2. 2001年已进入实验区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今年9月送审到第10册或12册,请于9月25日前送审教材及教材送审报告各10份报送我办,同时报送已审查通过的教材各3套。
  3. 对2002年10月审查结论为重新送审的教材请于9 月 25 日前将重新送审教材和修改报告各10份报送我办。修改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套教材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教材体系、结构,教材特色和适用范围及修改的重点说明等。
  4. 送审教材时注意以下要求:

    (1)所送审教材应为白皮书,即书的封面、扉页均为白皮,不能出现有关编写或出版单位、人员字样;

    (2)教材的封面、扉页可另附,以备审查使用。

    (3)附1份教材目前使用的地区、数量及教材主要编写人员情况。

  联系人:陈旭芬;电话:66096438;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材管理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03年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送审登记表(附磁盘,请以EXCEL格式填写)


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材审定工作
办 公 室
200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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